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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文化及其在穆斯林福音工作中的角色

分類:穆斯林福音工作的實用性和戰術性方法
發佈於:2011-05-15, 週日

5. 文化及其在穆斯林福音工作中的角色

文化的定義

有人說︰
「我們不是根據事物本身來看待它 – 而是根據我們本身看待它!」
許多因素,尤以文化為最顯著的一個因素,決定了我們的所是。
我們怎樣給文化下定義呢?

有一位著名的宣教-人類學家 Paul Hiebert 說: 「文化是一個社會在行為、思想 和產物特徵方面學術形態上的綜合體系。」

「文化是人類學問上積累起來的經驗總合,通過社會來傳遞,或者簡單一點講,是 通過社會學習而獲得的行為。」 ( Robertson McQuilkin ,哥倫比亞聖經學院前院長)

對於福音工作的目的來說 – 這是我們關注的問題 – 對於文化的理解及其角色, 就是
‧在特殊的既定文化環境下幫助傳遞福音這個好消息,並且
‧將它灌輸到這種文化裡,以致它能夠成為其中的一部分並且改造這種文化。
這裡將神學、人類學和交流學熔合或合併在一起。讓我更清楚地為它下定義以避免 誤解。關於神和神本身的知識,不但必須轉化成另一種語言,而且是要轉化成另一 種思維方式和人類的經驗。
這就要求我們要認真地質問一下大部分以快速見成效為導向的福音工作的概念和口 號。

我們的目標是向一個特殊的跨文化聽眾,展示一種能準確反映在他們的思想和世界 裏對神永恆之道的理解、意識和認知。

文化是怎樣發揮作用的?

一種有效的文化觀念可以以一個洋蔥的形式畫出來。

外層代表了習俗和人為現象,就是我們眼睛所能見的 (穿著、禮貌、言語等等) 。
第二層組成了公共機構,例如政府、婚姻、司法體系等等。
再下一層代表了一個社會的價值體系,而正中心容納了這個社會的宗教、意識形態 和世界觀。

原則上是內層影響著外層。
宗教 (意識形態) 形成和影響著價值體系,價值體系形成和影響著制度,制度影 響著人們的行為和思想。

跨文化交流的問題

有兩個人在評價一棵樹。一個人說︰ 「太棒了!」 另一個說︰ 「毫無用處!」 為甚麼會迥然不同呢?第一個人是位藝術家。他認為這棵數是繪畫的漂亮素材。另一 個人是個伐木工人,他判斷這樣的樹沒有做木料的價值。我們是根據不同的角度去判斷 的。

或者,如果我要求一位聽眾想像一下冰 – 然後請他們向我描述他們想的是甚麼。 有人可能會想起南極洲,有人會想起威士忌裡加的冰塊,還有人會想起冰淇淋或滑冰或 者電冰箱。所有這些人都顯示出一種對於「冰」 的概念,縱然他們想起不同的經歷。 但試想一下向一個住在熱帶地區,既沒有電冰箱,也沒有電視機的人描述 「冰」 !

真正傳播思想的工具是語言。語言是最初在一個既定的文化綜合社會裡經過長期成 長和發展起來的,不同文化間的接觸 – 不像現在那樣 – 是被排除在外的。因此, 詞語、文法、短語和成語都包含在一個集體的範疇裡,而這個範疇是由既定文化裡的 經歷所決定的。

「冰」 的概念是有形的。向另一種文化和宗教領域的人傳播抽象的思想又會怎樣 呢?

當我們編輯 「福音信息」 並把它傳播成烏都文、馬來文或阿拉伯文時,卻完全依 靠一本字典,其內容對聽眾來說可能是非常難以理解的。例如,從專業技術上來講, 「 wind 」 這個詞可表示給鐘上發條,或者吹的風,或者嬰兒 「培養起」 的事物。 「 uniform 」 這個詞的意思可以是始終如一或者制服等等。

它們的上下文和人們有關的經歷賦予這些詞語意思。這屬於語言研究的範圍。當我 們試圖傳達屬靈的內容時,問題變得更加複雜,這時所使用的詞語可能帶有非常不同的 意思或內容︰「悔改歸主」 、 「救贖」 、 「悔改」 、 「恩典」 ,更何況是 「神 」 或 「接受基督」 ,對於一個福音派的人有豐富的意思。一個天主教徒也許會從這 些詞語中得出非常不同的信息。一個印度教徒、穆斯林或佛教徒就更不用說了!其他概 念就更加複雜︰「神的兒子」 、 「三位一體」 和 「釘十字架」 ,只能列出少數幾 項!

這至少需要對一個人的宗教信念或生活哲學有全面的認識,而且對他使用的宗教術 語也要有所理解。當我們進行跨文化的見證時,我們多麼需要更多的理解啊!(同時 參閱 「溝通及其功用」 這一章)

通過傾聽別人和學習別人來開始和增強你的理解度

這一點產生了一些顯然易見的問題︰
‧我們嘗試向 (穆斯林) 傳福音之前,是不是必須成為神學家、宣教學家或人類學 家呢?
‧聖靈的工作從哪裡進來?神的話語是否失去了它的能力?

這些確實是非常合理的問題。讓我們簡要地評估一下︰
我們必須學習區別甚麼是唯有神能做的,甚麼是祂希望我們做的!
我們不能,也不該試圖定別人的罪,或使別人悔改歸主。即使是 「引入一切真理」 基本上也不是我們所能做的事。它是神的特權。

神要求我們做的事,就是去傳播、宣講、和告訴人神的話和福音。它對所有局外人 來說是一件 「奧秘」 。神吩咐我們清楚、大膽、親切、聰明和智慧地做這事,因為它 的內容是配得這麼做的︰

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 督本是神的像。 (哥林多後書4︰4)

我照神為你們所賜我的職分作了教會的執事,要把神的道理傳得全備。這道理就 是歷世歷代所隱藏的奧秘,但如今向他的聖徒顯明了。 (歌羅西書1︰26)

叫我按著所該說的話將這奧秘發明出來。你們要愛惜光陰,用智慧與外人交往。 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就可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 (歌羅西書4 ︰4至6)

也為我祈求,使我得著口才,能以放膽開口講明福音的奧秘, (我為這福音的 奧秘作了帶鎖鏈的使者) 並使我照著當盡的本分放膽講論。 (以弗所書6︰19至20)

我們永遠不要企圖做只有神才能做的事情。
另一方面,我們不能指望神做祂吩咐我們去做的事情!

他的世界觀和我們的信息

一個人自己的世界觀決定了他對我們信息的理解。

我們可能沒有注意到這點,但應該意識到,我們在讀聖經時,總是透過我們各自的世 界觀的 「眼鏡」 來看的。我們以我們的背景甚至是傳統的指導原則來解釋和應用經文 。不同環境或文化中的人對事情的看法可能完全不同。然而,這應該永遠不影響基本的 原則 — 也就是信息,而只影響外圍、形式和生活方式。

讓我使用 「世界」 中的一個例子說明。根據我們分析這個世界上貧窮、不公和政治 壓迫的原因,人們試圖執行治療。一批人可能會歸罪於不公正的結構 – 定義甚麼是不公平的和為甚麼差別會這麼大 – 和西方經濟和政治的剝削,造成了 世界的不幸。另一批人會列出一串理由,關注到人口爆炸、政府在政治和經濟上的腐 敗、缺乏促動因素和生產力。

同樣的,聖經的概念在不同時代和文化中也容易產生不同的解釋。例如每個社會自然 會標誌上它認為對個人或社會具有威脅或破壞性的事物。有些基督徒會編列出他們認為 是罪惡的一大串事物 (例如電影院、女人的褲子、使用化妝品等等) 。如果他們移居 到另一個社會,他們會可能首先推斷那裡所有的基督徒若不是自由主義者,就是世俗的 人或者墨守成規和排外的人,這取決於不同的背景。尤其在進行跨文化的福音工作 (或教導) 時,必須記得這一點。

雖然交流的外表包裝、形式或方法必須改變,因為它必須適應今天的人和形勢,但內 容、信息必須保持不變。

正如我們稍後還會思考到的,交流者的目標,是要令聽眾的思想恰當地理解聖經真正 的教導和意義,不管另一種宗教、意識或世界觀對他 ∕ 她的影響有多深。

當羞恥的問題比罪惡要大

人類學家將 「羞恥文化」 和 「罪惡文化」 區分開來。這是甚麼意思呢?

基本上一個人可能會假定,生活在一種 「罪惡文化」 中的人,會將有違普遍被接受 的標準的行為跟個人的過錯聯繫起來,對此他們要對任何與他們有關聯的權威負責。新教 徒似乎在這種文化中最有勢力。

然而,大部分人都活在 「羞恥文化」 當中。對他們來說,犯了罪不算甚麼大罪過, 但若被發覺就會給他們自己、他們的家人、社會或宗教帶來羞恥。

穆斯林顯然更注重於宗教儀式的清潔,過於他們所認為的 「小罪」 。儀式上的不潔 對他們來說是可憎的事。因此,我們往往發現由於穆斯林對神、律法和罪的觀點並不合 乎聖經,所以他們察覺不到自己有罪。穆斯林因為專注的是儀式上的清潔和對於遺漏的彌 補,所以他們沒有真正看到需要一位救贖主。他下意識裡期待的就是脫離羞恥。

在神學上和在關乎我們與神的個人關係上,這種觀念是有害的。我們應當為我們所犯的 罪悔改,因為它們給神帶來恥辱,而主要不是由於發現這些罪而感到羞恥。當我們考慮到 伊斯蘭和聖經對罪有完全不同的理解時,我們可能必須譴責這種羞恥文化。然而,過度容 許他們將這種誤解諉過於這種文化,又令我感到不安。每個人都必須為他 ∕ 她個人的行為負責。並且任何文化都必須順從聖經,而不是反過來。穆斯林也該知道 罪惡就是違反律法,以及令神與人阻隔的因素。

我們在附錄裡推薦了 Bruce Thomas 一篇引人思考這個問題的文章。

用愛心說誠實話

「有人以為我們憑血氣行事。因為我們雖然在血氣中行事,卻不憑著血氣爭戰。 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 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 順服基督。」(哥林多後書10︰3至5)

但這必須憑愛心去行,並且關心失喪者。讓 Francis Schaeffer 為我們闡明這點︰

「愛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不只是一種情感上的催促,而是嘗試設身處地,站在 別人的位置上,感受他的問題所在︰愛是對個人真正的關心。就像耶穌基督提醒我們那 樣,我們必須愛人 「如己」 。這就是愛的起點。」

沒有屬靈的正確態度,福音工作就是一項無感覺的殘酷事業。福音工作很可能導致潛 在的皈信者被謀殺或被完全拒絕,也可能會令一個相親相愛的家庭分離。愛,不是情緒化 的愛,而是基督的愛 (甚至不是為基督的愛) ,會指示我們如何在每個特定的環境中說 誠實話 (以弗所書 4︰15) 。聖經給了我們一個很好的典範︰

「 … 只在你們中間存心溫柔,如同母親乳養自己的孩子。我們既是這樣愛你們 ,不但願意將神的福音給你們,連自己的性命也願意給你們,因你們是我們所疼愛的 … 我們向你們信主的人,是何等聖潔、公義,無可指摘,有你們作見證,也有神作見 證。你們也曉得我們怎樣勸勉你們,安慰你們,囑咐你們各人,好像父親待自己的兒 女一樣。要叫你們行事對得起神。」(帖撒羅尼迦前書2︰7至12)

將福音本色化

文化敏感性和本色化成了今天的宣教口號。在前幾代人身上能感受到家長式的作風和 文化優越感,現在鐘擺已經遠遠地擺向了另一邊。 George Houssney 認為 「害怕損害 文化是接觸穆斯林的最大約束因素。」 他匯報說有一位在穆斯林國家傳福音的老練宣教 士堅定地告訴他,她不會給任何穆斯林一本聖經,因為它會使他感到不悅。

為了 「以穆斯林感覺容易認同的宗教和文化形式來向他們介紹福音」 而 「用盡一 切可能的方法來變得像穆斯林」 的這種建議,帶有否認福音能力的潛在危險。諸如「宣 教士應該利用古蘭經中的某些章節作為解釋福音的跳板」 的說法,不但是贊同古蘭經為 神所啟示的書藉,而且還顯露出說這話的人擔心神的話沒有吸引力。

我們意識到,有人想盡力去同化那些他們要接觸的人所感覺為外來的形式,有時甚至 是福音的內容。他們希望在文化或社會問題的基礎上不會受到拒絕。

當後殖民時代一種新的民族和文化意識或知覺浮現的時候,就產生了本色化的想法。 任何帶有外來控制味道的事物都會受到懷疑。民族的覺醒與一種本土宗教的復興大體上是 結合在一起的。因此有些宣教學者寧可試驗著將福音「本土化」 或 「本色化」 ,而不 願冒在這些領域被拒絕的險。畢竟,許多教會形式斷然是屬於西方文化而非按照聖經。只 要看看教會的建築物和它們的尖頂、教會管理的模式、像宗教禮拜之類的儀式和許多詩歌 ,它們都表現出宣教士從祖國引進的特定文化、甚至是歷史或風格上的形式的某些特色。

當然,那時還很少有一種能在非洲、亞洲或南美洲的境況背景下研讀聖經的方法。只 有在本土的人徹底的受過教導並建立了聖經的根基之後,才能真正在這樣的背景下解釋經 文。

但現在,某些宣教學者推論,是時候改變了。雖然總會有關於新的思想和做法這種新 鮮氣氛和興奮的元素,我們必須料到鐘擺會很容易遠遠地擺向另一邊,而這種情況在許 多事例中確實已曾發生。

伊斯蘭固有的宗教儀式 – 雖然它們最初是改編自猶太人和基督徒的禮拜儀式 – 現 在卻被引進了。一個人不是去教堂,而是去 「爾撒清真寺」 ( = 教堂) ,在那裡, 「爾撒的追隨者」 ( = 基督徒) 在他們淨身儀式之後,會聚在一起守 「拜功」 ,這 是在每週的星期五有點像基督教形式的伊斯蘭儀式「禮拜」 。他們顯然也會蒙著頭跟著 伊斯蘭的方式俯臥。他們甚至會誦讀聖經讀本 – 當然是用阿拉伯語!齋月期間,他們會 以遵守齋戒,或至少部分遵守齋戒,來「認同」 他們的穆斯林鄰居。

當然,禁食和禱告或在禱告時俯臥並沒有甚麼不對 – 假如這樣不會令一個人以為這 些伊斯蘭的形式得到了承認,也不會認為這樣比已被確立的 「基督教的形式」更好。當 然,這也不一定意味著所有基督教的形式都是按照聖經或與聖經相關的。

我們必須了解,形式和儀式很大程度上是象徵性的,代表了那種意思。我們問過許多 原來是穆斯林的皈信者,他 / 她會怎樣評價此事。他們總是回答說,這意味著妥協, 甚至是不同宗教的一種混合。

聖經上是怎樣評定這種行為呢?


「我們放開膽量,在大爭戰中把神的福音傳給你們。我們的勸勉,不是出於錯誤, 不是出於污穢,也不是用詭詐!」
(帖撒羅尼迦前書2︰2至3)


「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謬講神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 ,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
(哥林多後書4︰2)

這些經文顯然沒有明確地說出一種接近不同文化的人的方法。但它確切地告訴我們, 我們應該從神的角度,在神的面前宣講!

某個基督教團體為本色化草擬了一個極好的基礎。以下是某些摘錄︰

「福音工作需要將永恆、超越文化的聖經真理準確地傳遞給每一種文化之下的人 。因為福音傳道者的信息要被理解的話,必須與接受者的文化背景相關。

在跨文化的背景下,這需要福音傳道者將福音的核心跟他本土文化的表達方式和 假設區分開來。這種信息需要反映出講員理解聽眾對象的世界觀,表示出他對他們文化的 讚賞。然而,神的道對抗所有的文化,挑戰著罪惡。為了避免宗教匯合與基督教化的異教 有不符合聖經的缺點,所有文化 (包括我們自己的文化) 的每一方面,都必須放在聖經 的啟示下來判斷。

我們必須尋求一種令福音意義變得清晰,沒有以任何方式貶低其內容的文化形式 。我們高興地認識到,我們要依靠聖靈指引我們這項事工和打開我們聽眾的心,讓他們 看到福音的榮光。

我們將本色化定義為有意義和適當的跨文化傳播聖經真理,傳播時是忠於它原來 的目的,並且對於文化是敏感的。

我們的本色化的想法背後有幾點假設︰

1. 聖經真理是絕對的,它詳細說明了福音和教會的本質。這些真理不能以任何 方式妥協。

2. 然而,在不同的文化中,同樣的真理可以用不同的合理方式來表達和應用。 這些表達和應用方式必須符合聖經的解釋原則。

3. 由於每種文化都要使福音和教會本色化,宣教士面臨新的文化時會偏愛於他 們自己的本土文化。傳播這樣的文化就會變成神學上的帝國主義。它會導致福音的混亂 和產生一個外國的教會。

4. 必須為每一種福音所進入的文化設計出一個本色化、忠於聖經及對文化敏感 的福音和教會。這確保了該決定哪些問題是一個人 「皈信」 的核心 (而不是次要的) 問題。它容許那新的教會 – 在其文化裡 – 有具意義的表達形式的彈性。

5. 一個本色化的教會最好能夠保持合一,維持它的純潔,向它自己的社區作見 證。教會體驗過本色化的過程後,有向其他文化傳播聖經真理的更好裝備。這樣會產生 不斷增長的接受能力

我們可能很想知道穆斯林會怎樣看待像我們先前所說的那種誇張方法。

伊斯蘭如何理解基督徒本色化的做法

我們在 《穆斯林雜誌》 (1987年7月) 上看到一篇題為 「基督徒伊斯蘭化的基督教 」 的文章︰

「本色化表面上看來像一個長篇謊言,所謂 『皈信要不惜任何代價』 」 。

「但更深入的過程包括不顧基督教的做法而去採用伊斯蘭行為的支柱。乍看之下 (作者) 的推薦顯示了本色化的深層結構。」

「年老的宣教士池維謀 ( Zwemer ) 寫了無數刻薄地譴責伊斯蘭和穆斯林的文 章。新近的宣教士採取了一種更加 「妥協」 的姿態。 (作者) 可以毫無尬尷地寫道: 「不用妥協,我們就可以鑒賞出伊斯蘭當中的好處」 。他們的態度從拒絕削弱到妥協。下一步就是採納了。」

「關於伊斯蘭, (作者) 感到不得不這樣說: 「他們必定承認基督徒幫助自己 了解神所遵循的宗教儀式,確實比他們高度形式化和儀式化的宗教表達體系要優勝得多了 。」 那是花言巧語,只要看看實際的做法 – 放棄浸洗,遵守齋月的齋戒,穿戴伊斯蘭的面 紗和衣著,以及確認伊斯蘭的真實性。也許 (作者) 像許多宣教士一樣,正發現真正 幫助他們認識神的儀式,是來自古蘭經和聖訓而非基督教的傳統。也許 (作者) 和基督徒的宣教士將會發現安拉 ( SWT ) 正在使用他們欺騙性的 「本色 化」 ,作為他們自己伊斯蘭化的機會。 「安拉 ( SWT ) 是最好的計劃者」 (古蘭經3︰47;8︰30)

顯然,宣教士用這種大膽本色化的形式來做試驗,無意會被這樣理解。但我們需要現 實一點︰遲早都必須面對真理。

生活方式的福音工作

由於擔心基督徒的見證對於穆斯林沒有甚麼影響力,而效果相對來說也不是很大,所 以許多基督徒正在尋求其他見證方法。這些方法大部分是基於一種想讓穆斯林意識到需要 救贖主和福音價值的真誠願望。有些人推斷說使用護教學、論證、宣講或解釋屬靈的內容 會引起爭議性的辯論或論證。他們聲稱爭論屬靈的問題是徒然的,因此必須避免,他們就 選擇一種示範的方法︰讓我們生活在穆斯林當中,用我們基督徒的愛、施捨和謙卑為自己 說話!

避免爭論,不使用護教學,而支持以謙卑和愛心顯示一個基督徒的生活方式來吸引穆 斯林歸向基督,這樣的建議只是基於穆斯林的想法跟基督徒一樣的假設。我沒有意思說一 個穆斯林不會被有愛心和同情心的人吸引!但在穆斯林眼裡一個膽怯的見證是軟弱的表現 。在他看來,軟弱是可卑的,雖然他可能不會直說。他把自己向伊斯蘭作見證的力量視為 對安拉的一種義務。

基督徒的生活方式,若沒有明確地介紹救主耶穌基督,就根本不是見證。穆斯林必會 猜想伊斯蘭對於基督徒的影響開始顯出果效。

故意引起一場引起爭端的爭論絕對是愚蠢的事!然而一個人若不想失去立場,往往不 可避免此事。當一個穆斯林作證並擁護自己的宗教時,他指望一個可敬的基督徒能夠站在 他的立場上。然而,我們必須小心,不要陷入在瑣事上無休止的辯論!同樣,我們所有的 辯論要明顯地建於愛心。

對抗和遷就融合

雖然我們所有人都寧願建立橋樑而非高牆,但是我們必須確保沒有傳播錯誤的信號。 我們要注意當中沒有妥協,並且我們使用的方法、象徵、用語和概念,都不能有污或隱 藏聖經的概念,因為它們只是表達的形式而已。

我們必須避免被伊斯蘭同化。同化不但是在美化伊斯蘭,而且抹去了伊斯蘭作為敵基 督的宗教所表現的區別和分歧。下一個當然的步驟就是宗教匯合了。

不可避免的對抗

一個人或群體越開明,他 ∕ 她就越想鼓勵 「對話」 的想法。當然,與 「外人」 對話並沒有甚麼不對。這是合乎聖經的做法,而且保羅及其他人也如此行。但是當對話轉 變成一種思想和宗教經歷的交流,或者由不同宗教的領頭代表聯合舉行的「宗教團結」 禱告時,給予的信號就是認同了這些宗教的起源是出於神的。這不僅令教會成員感到疑惑 ,而且還證明了會對有效的福音傳道見證產生反作用。

我們不可避免地要介紹與伊斯蘭相對立的基督教信息。

這意味著我們不得不在某個或其他時候揭露伊斯蘭的起源、根基和缺欠。何時和必須 怎樣做,是一個敏感的問題,但如果避而不談,就意味著那位穆斯林永遠不可能從心底裡 信服他必須厭棄伊斯蘭而成為基督的一分子。聖經也支持這一點︰

「我遊行的時候,觀看你們所敬拜的,遇見一座壇,上面寫著 『未識之神』 ; 你們所不認識而敬拜的,我現在告訴你們。」 (使徒行傳17︰23)

「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向猶太 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 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 的人。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軟弱的人,我就 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 。」(哥林多前書9︰19至22)

讓我引用一段 Francis Schaeffer 有關這一點的話︰
「真理總是伴隨著對抗。真理需要有對抗,是愛心的對抗,不過仍然是對抗。如果 我們的反應總是遷就融合 – 不管是否涉及真理的核心 – 總是有些問題。正如我們可 以稱沒有愛心的聖潔不是屬於神的聖潔,我們也同樣稱沒有聖潔 – 包括必要的對抗 – 的愛,不是屬於神的愛。神是聖潔的,神也是愛。」
( The Great Evangelical Disaster )

我們意識到對抗不是 「流行」 的。不幸的是,人道主義甚至在以聖經為基準的基督 徒思想裡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們生活在經常遭受哲學和宗教思想轟炸的世界裡,有誰 可以聲稱自己不受影響呢?雖然我們一方面必須有同理心、諒解和寬大,我們也必須意 識到遷就融合是無法接受的!聖經上在這點上是非常清楚的。

甚至當亞哈和耶洗別無情的大怒想毀滅以利亞時,他在迦密山上要與四百五十名巴力 的祭司和四百名亞舍拉的先知對抗。以利亞去那裡不是要與他們喝杯茶後,一起討論怎 樣跟他們合作,或者互動地就以色列的崇拜問題達成共識。這是真理與虛假的對抗!

重要的是真理

我們與穆斯林交談時,首先要嘗試確定甚麼是關於神和人以及他們之間的關係的真理 ,還有在哪裡可找到這真理。

探求真理本質上是有目標的任務,必須要有冷靜和理性的資料、思想和推論。

這點對一個穆斯林來說並不普遍。但這不意味著我們必須放棄這個前提。恰恰相反!

我們必須鼓勵穆斯林使用神所賜的本領把真理與錯謬分開,選擇哪唯一能夠確定為神 的啟示。

讓我們考慮一些基本要素︰

1. 為了選擇真理,我必須從其他存在的任何 「真理」 作選擇。

2. 為了接受真理,我必須比較和設法以可以接受的證據證明一個信息是出於神。我必 須學會分辨。

3. 我在比較眾多競爭性的 「真理」 之前,必須有關於這些 「真理」 的足夠資料 – 並且使用它!

讓我們來闡明這點︰
香蕉和 「 pagro 」 ,你更喜歡哪一樣?你不知道甚麼是 「 pagro 」 ,所以你會選 擇香蕉。但如果 「 pagro 」 是最好吃的水果,那又如何呢?如果你尋找一下資料, 就會發現根本沒有 「 pagro 」 這樣東西。所以選擇很清楚,你可以接受香蕉為正確的選擇。

讓我只提三個人,是我親自認識的,他們做了這樣的選擇。

Abdallah ︰當他第一次聽到福音時,他太過忙於學習以致沒有留意它。但他後來讀了 所有可以讀得到的資料。他深信福音的可靠性,與伊斯蘭的教義成了鮮明的對比。他作出 了選擇,接受了真理。
Abbas ︰他是某個國家伊斯蘭信息中心的一位領袖,他偶然找到特別為穆斯林寫,內容 全面的基督教著作。他研讀了這些書籍 (得到了資料) ,然後選擇並接受了真理。為 此,他失去了這份工作並受到猛烈的迫害,現在居住在另一國家 – 但他已經榮耀了真理,因為他承認了它。
Goolam ︰他變成了基督徒,但因為缺乏認識,又回去相信伊斯蘭。但當他面對真理時 ,他論證說︰ 「你有你的真理,我有我的真理。」 然後面對一個問題︰耶穌有沒有釘 十字架?古蘭經說沒有,聖經說有。他得到了證明的資料後,他就審查了這些資料 – 在這個例子中是舊約的預言在基督身上得以成就 – 他就作出了選擇。他也選擇了 真理。

這一切都意味著衝突 – 但真理必叫我們得以自由 (約翰福音8︰32) !
避免衝突或爭論的傾向阻礙了交流,但這種交流是必須的,因為沒有清楚地闡明真理, 就不能產生真正的信仰。

怎樣避免誤解

愛要求兩件事情︰首次,我必須毫無偏見地接受另一個人;其次,我會盡量了解他, 我才能夠以一種他可以理解的方式跟他交談。純粹外在的同化作用 (穆斯林是否真的期 望如此呢?)不是愛!

再舉個有助於說明這一點的例子︰
一個美國傳道人和穆斯林的對手 Ahmed Deedat 進行一場公開辯論期間,表面上的氣氛 似乎很緊張,這位傳教士借助一個故事來顯明基督的能力與穆罕默德的能力形成鮮明的 對比。他說他認識一個在宣教工場作工的人,那個人去探訪一位病倒的穆斯林。有一位 伊斯蘭領袖 「奉穆罕默德之名」 為這位病人禱告,但他沒有好轉。於是這位基督徒宣 教士 「奉耶穌之名」 為那人禱告後,他就得到醫治了!

這樣說的效果如何呢?這不但反映出沒有理由的必勝信念,而且在伊斯蘭傳播中心製作 有關這場辯論的電視錄像上,插入了一行註腳,正確地說明了沒有穆斯林會「奉穆罕默德 之名」 禱告的!它純粹是以基督教的做法去推測伊斯蘭也有同樣的做法。這天 Deedat 獲勝了。他揭露了對手是個撒謊者 (至少是一個復述謊言的人,即使不是有意的)。

這裡的問題是,這個基督徒辯論者無知,也沒有對這場相會作好準備。他要是對於對 手的宗教有足夠的了解,就不會犯這個大錯了。

這些錄像帶會在全世界放映,所帶來的損害無法估計。

我們的信息總要經過我們誠實的查證,用我們的洞察力和知識來加強。

在穆斯林福音工作中對古蘭經的使用

我們都意識到穆斯林接受和相信古蘭經而拒絕聖經。這個事實導致有人建議我們應當 使用古蘭經的內容來介紹耶穌。在古蘭經中有一些對於耶穌非常正面的敘述。但我們應 當抗拒試圖從古蘭經裡「證明」 基督釘十字架和受死的誘惑。它是個一種非常曖昧的嘗 試,只有一種 「聰明」 的基督教註釋學才做得到。這樣做合理嗎?

「基督教的古蘭經註釋學假設古蘭經和聖經在許多點的本質上是一致的。這樣做 的時候,它為穆斯林慕道者和皈信者以及浮現的穆斯林皈信者教會產生了一種權威上的 衝突。」
「事實上,信奉基督無可避免包括了信奉聖經的權威。當一個穆斯林慕道 者透過聖經面對基督宣告的話時,他要面對一個選擇︰他要麼就必須信奉聖經和聖經對 於基督的觀念,並且拋棄古蘭經,要麼就信奉古蘭經和古蘭經對於基督的觀念,並且拒 絕聖經。」

( Samuel Schlorff ︰ 《 The Hermeneutical Crisis in Muslim Evangelism 》 )

我們可以合理地提醒穆斯林,他相信的那本經書指示了要相信 「先前的天經」 (即 聖經) ,裡面對耶穌說了不少的好話。但我們同時要表明,一個基督徒很難接受否認耶 穌釘十字架和死的說法,以及古蘭經中關於神的教義和廢除的教義(參閱 「伊斯蘭,怎 樣看自己,別人怎樣看待它,它本身又如何」 ) 或 「命定論」 。我們確實應該制止 「從古蘭經的角度傳揚基督」 ,像某些人所做的。古蘭經對一個基督徒來說沒有任何的 權威!我們必須清楚這一點!古蘭經中的爾撒不是聖經中耶穌的引伸或真實的形像!

我們對阿拉伯術語的使用

視乎我們要接觸哪一類人,使用阿拉伯語可能是絕對必要的。但即使在非阿拉伯語的 國家,穆斯林已經或正在受訓練講阿拉伯語,因為宗教術語和儀式通常都是用阿拉伯語闡 述的。因此了解它們和它們的意思絕對有好處,以致我們在為一個詞語或概念下定義時, 可以使用這種知識。

但我們仍然會有想向穆斯林顯示我們是多麼 「聰明」 的試探,而不是表示我們用心 去理解他們的觀點,甚至到了一個程度,去學習他們的一些詞彙。這樣也許會大受欣賞。 然而,我們應該知道我們在做甚麼;否則,我們在穆斯林身上不是遭受嘲笑,就是產生憂 慮,因為他可能會害怕與一位博學的「基督徒宣教士」 見面。

讓我舉例說明一下︰
我們聽說有一個國外的宣教士,他在與一些穆斯林交談時,總是把耶穌基督稱為 「納 比爾撒」 (先知或使者耶穌) 。毫無疑問,在他腦海裡認為要避免「外來」 的術語 ,就要使用熟悉的名詞。最後一個穆斯林拍了拍他的肩膀,贊許他說︰ 「你是第一個 承認耶穌只不過是一位先知的基督徒!」 所以他的嘗試適得其反。

為了避免基督徒企圖勸誘人 「改變宗教」 ,穆斯林開始反對和約束非穆斯林使用阿 拉伯語。意味深長的是,在馬來西亞的穆斯林想設法令 「控制和限制非伊斯蘭宗教傳播 法案1989」 通過。它從禁止非穆斯林使用穆斯林使用的辭句來描述任何與非穆斯林宗教 有關的事物。像 「安拉」 和 「差使 ( rasul ) 」 這類詞語也落入這個類別。自從 1981年開始,稱為 al-Kitab 的馬來文聖經就被禁制,因為它使用了像 Allah (代表神 ) 和 rasul (代表先知) 之類的詞 ( 「 SIM NOW 」 1989年9至10月) 。

我們看到有需要選擇性地使用阿拉伯的術語,意識到代表福音的 「引支勒」 和 「納 比爾撒」 、 「穆薩」 或 「易卜拉欣」 ,絕對都是耳熟能詳的名詞。我們還應該完全 意識到這些名詞並非必然在傳達聖經的意思。這點尤其適用於「納比爾撒」 和 「引支勒 」 。

我們要記住︰

1. 我們的文化大大地影響我們感受這個世界的方式。

2. 每個人都是根據自己的文化經歷來看世界的。

3. 文化的核心是它的意識形態或宗教。

4. 文化決定著社會的學問和經歷。

5. 要真正被另一個文化的人們理解,我們必須考慮到他們自己怎樣理解事物。

6. 理解其他人是從觀察和聆聽他們開始的。

7. 了解另一個人的思想狀態能夠讓我們破解他 ∕ 她思維和感受的方式。這為我們以 一種不偏激的方式傳達基督教的信息開闢了道路,這樣一個來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就可以 真正領會它。

8. 跨文化交流是有意思和恰當地在接受者的文化背景中傳播聖經的真理,它必須是忠 於它原來的意思和目的。

9. 我們雖然不願意尋求不必要的對峙,但我們意識到福音本身就是與所有假真理的對 抗。

10. 聖經真理永遠不可以為了獲得接受而妥協。

11. 另一個宗教的成員不可能皈信基督,除非他 ∕ 她意識到基督教的信息比他們的 信息優越。

12. 我們的目標應該是將聖經信息注入我們聽眾的文化裡而在聖經的內容毫不妥協。

13. 跨文化交流的關鍵之處是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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