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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神作見證 作見證該說多久?

分類:學習與分享
發佈於:2011-05-15, 週日

為神作見證

作見證該說多久?

華爾特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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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只有參與向穆斯林見證的人會問。你有此一問讓我安慰。

你是問:「第一次探訪穆斯林朋友時該花多久時間呢?或是問,如果對方沒有回應的話,我該堅持探望他向他分享福音多久呢?」

明顯地,情況環境因時制宜,很難有放諸四海皆准的方法,不能說,限定你多少分鐘之內要說完,或者一定要去若干次。建立關係可不比談生意。

然而第一次探訪的時候,以下建議可能有用:

1. 作為訪客,尤其陌生訪客,你不應該逗留太久。要開放友善,但不要太勉強主人家聽你說話。你要知道自己想說什麼,但亦要隨機應變。

2. 第一次見面,你很自然會介紹自己,也認識一下主人家。你可以問他諸如:「你在這裡住多久了?」「喜歡這兒嗎?」「可有其他親友住在附近?」等比較自然的題目,不要立刻就講屬靈話題,要讓對方知道,你想瞭解他這個人。

3. 要時刻儆醒,跟隨聖靈帶領。這也許是你跟對方談道的惟一、甚至最後機會,所以你有責任清楚的跟他分享信息,要能講明白!

4. 要知道對方可能已經聽過基督是通往神那裡的惟一途徑。這樣的話,我可以在神已透過別人在他生命作工之上再建立多一些。許多年前我探訪一個穆斯林家庭,跟那家母親分享基督裡的新生命,不料她說:「我每天早上乘火車碰見那個女孩,她就老跟我說這個啊。」我們問一下就發現,原來她天天上班的時候已有基督徒跟她分享,信息內容她也明白了;我再多談幾個重點,她已迫不及待要信基督,二十分鐘後,我們一起跪下來禱告,她接受了基督作救主。但類似情況並非常常發生。

基督愛門徒到底,我們對人的愛又如何?

第二個問題是,如果對方表示有興趣聽,我應該接觸他多久。我們的建議是:能多久就多久。可別太快放棄人!基督愛門徒到底(約翰福音13:1),包括猶太(馬太福音26:50),那麼我們對穆斯林朋友的愛與友誼也不應該因我們而結束。門開了,能接觸對方多久就多久。

法魯克與麥爾彥是夫婦,每次我去看他們,他們都歡迎我,然後問:「華爾特先生,你今天要給我們講什麼信息吶?」另一個例子,我想起優素福,我認識他已經八年了。記得第一次在路上認識他,以後再到他家裡坐,他一見我就說:「你這陣子到哪兒去了?幾星期前你說來看我,我一直在等吶!」我相信許多穆斯林朋友不多,你可以跟他們交朋友。穆斯林有權利、也有需要一而再、再而三的聽福音,需要人從不同方面給他們解釋,給他們時間思想、考慮、發問,再考慮、比較,最後作結論。要給他們時間,打開心懷聽他們說;畢竟他們不像我們從小就在幼稚園或主日學裡聽福音。得有人播種、澆水,生長、發展也要花時間,然後才能結果。使徒保羅第一次遇見帖撒羅尼迦人的時候就說:「我們既是這樣愛你們,不但願意將神的福音給你們,連自己的性命也願意給你們,因你們是我們所疼愛的。」(帖撒羅尼迦前書2:8)請謹記,「愛是恆久忍耐。」

當然有時候,對方未必很歡迎我們的,他們不想邀請我們到家裡坐,或者不希望再見到我們。可能的話,要找出對方如此反應的原因;是我第一次見面說話太直接甚或冒犯了呢,或是他曾經接待其他人,有過不愉快經驗?或者已經有太多講員向他推銷宗教要說服他上他們的教會,他覺得討厭;或是今天他們家不方便接待客人?或者他害怕穆斯林鄰居親友知道?是的話,或者我們可以在其他地點見面?要知道,有時候婦女不想跟你說話,可能只是怕丈夫不准而已。

無論如何,要盡力消除種種障礙。我們傳講的信息本身已是一大挑戰,如果對方單單因為信息內容而拒絕,這就是我們放手的時候。因為外面還有「其他羊,是不屬於這個羊欄的」,也正待人帶他們回到那大牧人那裡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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