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世界的奴隸制與伊斯蘭的奴隸制是一樣嗎 ?

馬里奧•阿曆克西斯•波特拉 (MARIO ALEXIS PORTELLA)(HTTP://WWW.FAITHFREEDOM.ORG/AUTHOR/REV-MARIO-ALEXIS-PORTELLA/)

阿拉伯奴隸市場。費倫茨—弗朗茨·艾森胡特(1857—1903)。油畫布上有署名,日期為1888年 (Image: https://themuslimtimes.info

不久前,有人在我之前的一篇文章《打擊伊斯蘭世界的兒童奴役》(Fighting Child Slavery in the Islamic World)中與我對峙 (http://www.faithfreedom.org/child-slavery-in-islam-persists/),他說基督徒同樣贊同奴隸制的做法,而許多穆斯林在伊斯蘭世界仍然這樣做。

詳細資料在我的書《伊斯蘭:和平的宗教?—對自然權利的侵犯和西方的掩蓋》(Islam: Religion of Peace? – The Violation of Natural Rights and Western Cover-Up)(mhttps://www.amazon.com/Islam-Religion-Violation-Natural-Cover-Up-ebook/dp/B07J1ML98C/ref=sr_1_1?crid=1A19DEMR74MS8&dchild=1&keywords=islam+religion+of+peace+-+mario+portella&qid=1588488420&s=books&sprefix=islam+re%2Cstripbooks-intl-ship%2C260&sr=1-1y book)。這個問題在聖經中並非毫無爭議,特別在新約,它不僅承認奴隸的制度,而且指示奴隸服從他們的主人,「就像[他們]會服從基督一樣。」—以弗所書6:5

無可否認,早期的基督教會接受了羅馬政制中奴隸制度的現實,認為這是一個可以容忍的錯誤,如同聖保羅勸慰奴隸順從其主人而不是反抗。但是,有兩件事必須說明。

  

第一,在新舊約中的奴隸不被視為擁有物(而在伊斯蘭中奴隸被視為擁有物),因為他們既不是被迫生活在非人道情況下,也不是用來滿足性慾。就像亞里士多德一樣,根據伊斯蘭教法的奴隸制不僅是合法的,而且對某些人來說是自然的,特別是那些在突襲中被綁架或被抓獲的非穆斯林。

第二,盡管其司法上合法化,但是仍有一個道德目標,那些被奴役的人在神的眼中是平等的:『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加拉太書3:28

從這個原則,除了奴隸可以成為傳基督福音的一部分外,聖保羅並沒有得出任何政治上的結論。無論是靠武力或造反來確保基督徒平等待遇並不是他的意願,因為並非在他權力之下。雖然並不是同意其不公平,但是基督教接受這樣社會的現況,這就是為何呼籲透過個體的靈魂來轉化它。

 

奴隸制在伊斯蘭中合理化

先知穆罕默德,當時通過他的軍事行動和對阿拉伯居民的突襲來建立伊斯蘭奴隸制的三方範式的過程中,奴役了該地區的許多閃族,如猶太民族。在伊斯蘭受奴役的前提,無論是傭工還是性剝削,都不是基於種族(新世界和西非之間的跨大西洋奴隸貿易是基於種族),而是以作為一個非穆斯林的戰爭俘虜販。估計在650與1900之間(https://www.google.com/url?sa=t&rct=j&q=&esrc=s&source=web&cd=13&ved=2ahUKEwi44byGvfXkAhVCblAKHaehDbMQFjAMegQICBAB&url=http%3A%2F%2Fwhite-history.com%2F2013%2F08%2F11%2Fhidden-facts-about-slavery-in-america%2F&usg=AOvVaw0cSaTxFNy1FMctBf2AaSka),阿拉伯奴隸販賣至少奴役了1800萬非洲人。在同一時期,穆斯林世界同樣奴役了100多萬歐洲人。

有許多古蘭經和聖訓經文證明和鼓勵奴隸制是一種福氣和有利可圖的事業:

  • 你們中未婚的男女和你們的善良的奴婢,你們應當使他們互相配合。如果他們是貧窮的,那末,真主要以他的恩惠,使他們富足。真主是富裕的,是全知的。— 古蘭經24:32 

  • 先知啊!我確已准你享受你給予聘禮的妻子,你的奴婢,即真主以為你的戰利品的— 古蘭經 33:50 

  • 賈比爾敘述:一個人操縱了一個奴隸,他除此之外沒有其他財產,所以先知取消了咒告(並為他賣了奴隸)。諾艾姆·本·納哈姆(No’aim bin Al-Nahham)從他那裡買下了奴隸。—布哈里聖訓42:598

 

伊斯蘭世界持續存在的奴隸制

穆斯林國家, 在西方國家的推動下,從他們的憲法或民法典集體禁止奴隸制度 。 然而,在許多伊斯蘭國家,人類仍在繼續此可怕的貿易:

點擊並觀看以下的視頻有關尼日利亞的奴隸制度詳細描述

https://youtu.be/eR_mXxBrDxE

 

基督教的特性

早期教會容忍奴隸制這一事實並不意味著它提倡奴隸制的做法。事實上,許多教父反對奴隸制度的傳道,是影嚮了基督教世界幾個世纪以来的民事立法、以廢除奴隸制度的基督教教義的其中一部分。聖奧古斯丁形容奴隸制是違背神的旨意  (http://www.newadvent.org/fathers/120119.htm)和罪的結果。

到4世紀早期(https://books.google.gr/books?id=p24Z2Nz4bGsC&printsec=frontcover&source=gbs_ge_summary_r&cad=0#v=onepage&q&f=false),教會裡的解放制度被添加到羅馬的法律。奴隸可以在教堂裡通過基督教主教或神父的一個儀式獲得解放。不清楚在舉行這個儀式之前是否需要洗禮。隨後的法律,如賈斯汀的諾維拉142(Novella 142),賦予主教釋放奴隸的權力。 

 雖然天主教會的代表有時公開表示勞役(而不是奴役)—拉丁文獻使用僕役(拉丁文作servus)=僕人(servant)而不是勞隸(拉丁文作schiavus) =奴隸;在中世紀僕人servus(serf)享有他所有的個人權利,除了留下他所耕種的土地的權利和自由地處置財產的權利—作為一種公正的懲罰,這是為了那些被抓到協助撒拉森人(Saracen)屠殺基督徒的人的反應。我們還知道,例如,十五世紀的伊比利亞(Iberian)法律傳統是如何規範和界定誰可奴役的,誰不被可奴役的。就像美國早期的廢奴運動開始形成,這個時代的羅馬天主教聲明(http://www.newadvent.org/cathen/14036a.htm)也變得越來越反對奴隸制度。 

在這個特殊的歷史時期,許多這些教宗教禱的存在,從教廷的角度來看,就有力地表明,必須發展 出一個與以前遇到的任何道德問题不同的問题。

1435年1月13日,尤金四世(Eugene IV)從佛羅倫薩頒布教宗公牛(Papal Bull)—一種由教宗頒發的公共法令、信件專利或憲章—西庫特·達杜姆(Sicut Dudum)(https://en.wikipedia.org/wiki/Sicut_Dudum)。位於蘭薩羅特(Lanzarote)島魯比肯(Rubicon)的費迪南德(Ferdinand)主教的致詞,這份文件譴責在非洲沿海新殖民的加納利群島(Canary Islands)的黑人當地人被奴役。教宗說明在皈依信仰或答應接受洗禮之後,許多居民在家中被帶走並被奴役:

「他們剝奪了當地人的財產,或將其轉作自己的私用 ,並使這些島嶼的一些居民永遠淪為奴隸…。這些人將是完全和永久的自由,而且要釋放他們而金錢上沒有任何收取或接收。」

 

在1741本篤十四世(Benedict XIV)(1740—1758)一般性地譴責奴隸制;在1815教宗庇護七世(Pius VII)要求維也納會議壓制奴隸賣買;在宣布册封聖的彼得·克拉弗(Peter Claver)是其中一位最傑出的反對奴隸制度者。教宗庇護九世(1846—1878)冠名為至惡的奴隸販賣者(summum nefas)。

所有定居的和遊牧的伊斯蘭社會都擁有奴隸,從阿拉伯到西部的北非,並在東邊到現在的巴基斯坦和印尼。一些伊斯蘭國家,如奧斯曼帝國、克里米亞汗國和索科托哈里發[尼日利亞],必須被稱為奴隸社會,因為奴隸數量很大,是各政體的力量的焦點。

基督教奴隸販子如何像南方邦聯那樣使用聖經來鼓吹奴隸制是一回事。在伊斯蘭中宣導奴隸制是一個完全不同的問題,因為它一直是伊斯蘭法律和傳統的一個重要部分,盡管有伊斯蘭國家也表現出適應西方文明的跡象而禁止奴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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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里奧•阿曆克西斯•波特拉(MARIO ALEXIS PORTELLA)是聖母百花大教堂(Santa Maria Del Fiore)的神父,意大利佛羅倫斯大主教管區的大臣。他擁有羅馬宗座拉特朗大學(Pontifical Lateran University)的教會法和民法博士學位;他還擁有福特漢姆大學(Fordham University)的中世紀歷史文學碩士學位和聖若望大學(St. John's University)的政府與政治學士學位。他還寫有《伊斯蘭:和平的宗教?—對自然權利的侵犯和西方的掩蓋》(Islam: Religion of Peace? – The Violation of Natural Rights and Western Cover-Up)(https://www.amazon.com/Islam-Religion-Violation-Natural-Cover-Up-ebook/dp/B07J1ML98C/ref=sr_1_1?crid=1A19DEMR74MS8&dchild=1&keywords=islam+religion+of+peace+-+mario+portella&qid=1588488420&s=books&sprefix=islam+re%2Cstripbooks-intl-ship%2C260&sr=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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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書可通過以下管道獲取:Amazon(https://www.amazon.com/Islam-Religion-Peace-Violation-Cover-up/dp/1973635550/ref=sr_1_1?crid=7H2WI4II48WC&dchild=1&keywords=islam+religion+of+peace+-+mario+portella&qid=1597782960&sprefix=islam+re%2Caps%2C276&sr=8-1)、Barnes & Noble(https://www.barnesandnoble.com/w/islam-mario-alexis-portella/1129630361?ean=9781973635550)或

WestBow Press(https://www.westbowpress.com/en/bookstore/bookdetails/771188-Islam-Religion-of-Peace)。

 

這篇文章翻譯自Mario Alexis Portella的在線文章「Was Slavery In The Christian World The Same In Islam?」

http://www.faithfreedom.org/was-slavery-in-the-christian-world-the-same-in-isl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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