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殺戮、古蘭經、恐怖主義,及所謂和平宗教之真相

Matt Slick

2016年7月12日

視頻(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_ZfkW-l8dE&feature=youtu.be

每當美國或海外發生伊斯蘭恐怖主義活動以後,新聞媒體總維護伊斯蘭,稱之和平宗教;然而,關乎伊斯蘭、古蘭經、恐怖主義與殺戮等事情,實在另有內情,大眾不可不知。古蘭經是伊斯蘭神學本源,(連同聖訓[1])是穆斯林言行指南,而這部經書提倡殺害非穆斯林;我們來看一下:

  • 當禁月逝去的時候,你們在哪裡發現以物配主者,就在那裡殺戮他們,俘虜他們,圍攻他們,在各個要隘偵候他們。如果他們悔過自新,謹守拜功,完納天課,你們就放走他們。真主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古蘭經9:5)
  • 當與不信真主和末日、不遵真主及其使者的戒律、不奉真教的人戰鬥,即曾受天經的人,你們要與他們戰鬥,直到他們依照自己的能力,規規矩矩地交納丁稅。(古蘭經9:29)

古蘭經並非按時序或主題編排,而是以最長的篇章為先,最短的篇章居後。舉例說,成書年期最晚的是110章,第9章次之。此外有所謂廢除經文的觀念,即是說,成書年期較晚的篇章比前期經文更具權威。由於第9章成書年期是全書第二晚,而當中所提內容,成書最晚的110章並未提及,所以第9章「殺戮非穆斯林,直至他們遵守(伊斯蘭)教法」的吩咐具決定性。

此說難入耳,但確是事實-古蘭經的確教導說,虔誠穆斯林應該與不信道者作戰,直至對方投降。開戰即難免殺戮,以求在全世界實行伊斯蘭規矩。

假如你質疑上述分析,且看穆斯林對上述兩節經文所寫經注,我特別將重要的內容標示出來。

穆斯林論古蘭經9:5的經注

  • 古蘭經9:5:「當禁月逝去的時候」,指禁止開戰時期結束的時候,你們在哪裡發現以物配主者,就在那裡殺戮他們,無論在合法[的時節]或在神聖[的時節],要俘虜他們,圍攻他們,令他們在死亡或接受伊斯蘭之間二擇其一,在各個要隘、他們所循的路徑偵候他們(「各個」原文為kulla,直接受格,因為[原有]屬所有格的前置詞遭刪掉)。如果他們悔過自新,完納天課,你們就放走他們,不要難為他們。對於悔改的人,真主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2]
  • (當禁月逝去的時候)指穆哈蘭姆月宰牲日之後,條約歷時50天的以物配主者,你們在哪裡發現他們,就在那裡殺戮他們,無論在聖地內或外,在聖月或其他時候。(俘虜)囚禁他們,(圍攻)他們的家,在各個要隘和通商要道偵候他們。(假若他們悔改)不再以物配主,轉而信安拉,(開始敬拜)謹守每日五番拜,(付濟貧金)完納天課,(就要釋放他們)假如他們渴望進真主的寺。(看啊!真主確是至赦的)他赦宥悔改者,向悔罪的人施恩。[3]

穆斯林論古蘭經9:29的經注

  • 當與不信真主和末日的人戰鬥,不然的話,他們早已信(眾)先知。真主與他使者吩咐禁戒的,諸如喝酒,他們不禁戒;也不踐行清真的宗教,就是堅定的、已經廢除其他宗教的,即是伊斯蘭教。在這些人中間(原文min,解釋之前的「他們」[alladha, those who]),即曾受天經的人,就是猶太人與基督徒,你們要與他們戰鬥,直到他們交納丁稅,是加諸他們的年度稅收;他們應該規規矩矩地納稅(原文yadin,是情景修飾詞,指不抱怨,或「親手繳納」),不託人代辦(不讓其他人代繳),願意順服伊斯蘭權柄。[4]
  • (當與曾受天經的人)猶太人和基督徒戰鬥,(他們不信真主和末日),不信天園的福氣,(不禁絕)妥拉中(安拉藉使者所禁戒的),不奉真教,不願意認主獨一順服安拉者,(直至他們規規矩矩地交納丁稅),站著親手繳交(處於卑恭地位)。[5]

總結

古蘭經9章明白教導穆斯林與所有非穆斯林為敵,不惜殺戮。9章之後沒有更晚期啟示廢除此說,因此是真主給穆斯林所下定論。我們豈不該留意?當然應該注意!畢竟伊斯蘭有十數億信徒,都高舉古蘭經,而這部經書竟然教人殺戮;這種事,我們應該認真對待。

這篇文章翻譯自在線文章「The truth about Islam, killing, the Quran, terrorism, and the so-called religion of peace」

https://carm.org/islam-killing-quran-terrorism-religion-peace

Visitors:
Copyright 2002-2011 @ www.ysljdj.com. All rights reserved.
All forms of copying other than for private use should get written permission from the copyright owner
版权所有,除作私人用途外,转载需得到作者的书面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