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耶穌發怒了

2020年9月29日

憤怒是聖經對耶穌描述的一部分:

耶穌曾經發怒過嗎?如果是,是什麼激怒了他?根據一個人所處的具體立場不同,這些問題的答案也會有所不同。一些屬於新潮的宗教左派的人經常會想淡化任何關於耶穌發怒的想法,他們常常把耶穌描畫成一個傳統的嬉皮士打扮,他笑容燦爛,容忍一切,並且樂於幫助每一個人。

當然,聖經中所描繪的畫面是完全不同的。但是在談到新約的記載之前,我們應該確立一個非常明確的觀點:神永不改變,耶穌是神。因此,無論是在新約或者舊約,我們所讀到的關於父神的事情,對於神子也都是完全正確適用的。如果我們發現神在發怒(並且我們一再重複地發現),那麼可以肯定耶穌也發怒。

整本聖經都可以看到有關神的怒氣或發怒的經文,我經常寫一些文章提及其中的一些例子。例如,請參閱此處:billmuehlenberg.com/2020/05/19/on-the-wrath-of-god/

關於這一點,你可以很容易找到許多這樣的段落。正如詹姆斯•蒙哥馬利•博伊斯(James Montgomery Boice)在談到希伯來聖經時所說的那樣:「在舊約中,有20多個詞用來指代神的憤怒。關於這一主題有近600個重要的段落描寫。它們是聖經基本的內容,並與聖經中最重要的主題和事件相輔相成。」

讓我分享其中一些例子。只需參照英文標準版聖經(English Standard Version),查看在英語中被翻譯為「anger」(憤怒)的單詞,我們就會發現很多這樣的經文。下面選取的是其中一小部分例子:

【出埃及記4:14】 耶和華向摩西發怒說,不是有你的哥哥利未人亞倫嗎?

【民數記11:1】 眾百姓發怨言,他們的惡語達到耶和華的耳中。耶和華聽見了就怒氣發作,使火在他們中間焚燒,直燒到營的邊界。

【申命記29:27】 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這地發作,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降在這地上。

【列王紀上16:33】 亞哈又作亞舍拉,他所行的惹耶和華以色列神的怒氣,比他以前的以色列諸王更甚。

【詩篇78:49】 他使猛烈的怒氣,和忿怒,惱恨,苦難,成了一群降災的使者,臨到他們。

【以賽亞書63:6】 我發怒,踹下眾民,發烈怒,使他們沉醉,又將他們的血倒在地上。

【哈巴谷書3:12】 你發憤恨通行大地。發怒氣責打列國,如同打糧。

【啟示錄14:10】 這人也必喝神大怒的酒,此酒斟在神忿怒的杯中純一不雜。他要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

但是批評者會說,我們的確在福音書中看到耶穌發怒。雖然我們確實不經常看到這種情況發生,但我們確實在聖經裡看到。就在今天早上,當我再次閱讀馬可福音時,我找到了一個明顯的耶穌發怒的例子。

馬可福音3:5說,「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憂愁他們的心剛硬,就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複了原。」顯然,不信和剛硬的心激怒了耶穌。

聖殿敬拜的事變得墮落不堪也讓祂發怒。以繩作鞭,掀翻桌子,這可說不上是一種悠閒自得的態度。正如我們在約翰福音2:13—17中所讀到的那樣,祂的憤怒在這裡得到了充分展示:

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看見殿裡有賣牛羊鴿子的,並有兌換銀錢的人,坐在那裡。耶穌就拿繩子作成鞭子,把牛羊都趕出殿去。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又對賣鴿子的說,把這些東西拿去。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祂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說,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

看來,這一幕發生在祂塵世事工的初期,可以與第二次清洗聖殿相區別,後者是在祂事工的後期進行的(參見馬太福音21:12—13;馬可福音11:15—17;路加福音19:45–46)。如果是這樣,盡管只有約翰提到了把繩子當作鞭子,但我們看到這種情況不止一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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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當耶穌宣告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時,你感到祂的憤怒(例如,馬太福音23章和路加福音11:37—54)。我們發現,不僅在譴責這些宗教領袖的時候,即使是對其他人進行譴責時,耶穌也明顯感到氣憤,例如,當祂在馬可福音8:31—33中斥責彼得時。

正如許多新約學者所指出的那樣,在約翰福音11:33結尾時出現的話(「耶穌看見她哭,並看見與她同來的猶太人也哭,就心裡悲歎,又甚憂愁」)表示祂對罪及其後果—也就是死亡—感到憤怒和生氣。在此處查看更多資訊:billmuehlenberg.com/2010/03/01/jesus-meek-and-mild-or-conquering-king/

我們還可以參考其他經文,包括耶穌所說的比喻中,清楚地表明代表神的那一位會發怒生氣,例如我們在馬太福音18:21—35中看到「不饒恕人的惡僕」的比喻。正如我們在最後兩節經文中所讀到的:「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關於這一切,可以說兩個結論。第一,很明顯,耶穌不是什麼樂天派的管家,其存在僅僅是為了使我們感到快樂和舒適,並對我們言聽計從。祂挑戰我們並讓我們面對挑戰,要求我們從罪和自私中回轉,以聖潔和公義行事跟隨祂。祂想我們愛祂所愛的,恨惡祂所恨惡的—正義的憤慨之情和發怒是其中的一部分。有關更多資訊,請參見此處:billmuehlenberg.com/2020/06/21/anger-prayer-and-the-justice-of-god

第二,我們當然很高興我們的主也有豐盛憐憫,慈愛,不輕易發怒,樂意饒恕人。這是我們需要牢記的神的全貌。我們需要接受並肯定耶穌是完全恨惡罪的,但也是完全願意對悔改的人表示憐憫。

關於這些問題,我引用幾句話來總結。約翰•斯托德(John Stott)在他精彩絕倫的書《當代基督十架》(The Cross of Christ)中這樣說:

神的憤怒是絕對純潔的,有些因素使人的憤怒成為罪,而神的憤怒未受這些因素所污染。人的憤怒通常是隨心所欲,不受抑制;神的憤怒總是有原則的,受控制的。我們的憤怒往往是一種間歇性的爆發,由惱怒激發,尋求報復;神的憤怒是一種持續的、穩定的對立,只因為邪惡而引起,並在責難中表現出來。神完全沒有個人的憎惡或懷恨;事實上,祂同時還持續對冒犯者懷著從未衰減的愛。

鐘馬田(Martyn Lloyd-Jones)對以弗所書2章的評論將神的憤怒和愛聯繫在一起:

因此,很明顯,愛和憤怒是不相容的這一觀點完全否定了聖經的樸素教導。事實上,我甚至會說,除非我們一開始就接受神對罪發怒這個想法,否則我們不可能理解神的憐憫,我們不可能理解神的愛。只有當我意識到神對罪的憤怒時,我才意識到祂提供一條從罪中得救的途徑所具備的全部意義。如果我不先理解這個,我就不能理解那個,以至於當我談論神的愛的時候,那僅僅是一種漫不經心的多愁善感,這實際上是否定聖經中關於神之愛的偉大教義。

最後,賴爾(J. C. Ryle)提醒我們應該宣告什麼樣的神性:

當心不要為自己製造一個神:一個充滿憐憫、但不公義的神;一個充滿愛、但不聖潔的神;一個為每個人預備天堂、但不讓任何人去地獄的神;一個可以讓善與惡在時間裡並肩而行,但在永恆裡不區分善與惡的神。這樣的神乃是你自己的偶像,那完全是如同埃及廟宇裡像蛇和鱷魚一樣的偶像。是你自己的幻想和多愁善感的雙手造就了他。他不是聖經中的神,除了聖經中的神,根本就沒有神。

 

這篇文章翻譯自Bill Muehlenberg的在線文章「Yes, Jesus got angry」

https://billmuehlenberg.com/2020/09/29/yes-jesus-got-ang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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