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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約提及聖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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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於:2011-05-15, 週日

Dallas M. Roark博士

讀者Rajib H.寄給我電郵(見下面),來信中其中一個問題是,他引了一節舊約經文,卻脫離了上文下理。曾有人說,斷章取義,往往是誤解的託辭。信中情況亦如是。任何地方有人無辜枉死,都令人哀嘆,惡人若消亡則沒有多少人會憐憫。生命是耶和華所賜的禮物,必須尊重。殺害無辜等於侮辱耶和華,因為人是按祂形象造的。我們且一看這封電郵怎麼說。

發件人:Rajib H.(rajib_h…@yahoo.com)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認為你們應該知道聖戰、屠殺、種族屠殺等都是誰發動的。以下列出相關經文:

約書亞記11:10-11;6:21;10:25-28

士師記1:17;3:28-29

上述經文記載了聖經裡的神命令人種族屠殺區內早期居民,無論男女老幼不留一個活口。Tesfaye你大概會說,「這不關乎宗教,卻關乎得地的問題,不像你們穆斯林發動宗教戰爭」。但以下列舉經文可證明屠殺是為宗教或信仰、不為土地的緣故:出埃及記32:27-29;22:19-20。

親愛的Rajib H.:

你說聖戰是舊約開始的,我想,首先我們應該定義聖戰。何謂聖戰?這名詞並不是從舊約而來的,卻是從穆斯林文化而來。戰鬥的概念,在古蘭經裡至為重要,且看下列古蘭經文:

你們與要他們戰鬥,直到迫害(這是錯誤的翻譯,原文為「Fitnah」,指「不信道和拜安拉以外的神」)消除,一切宗教全為真主;如果他們停戰(這是錯誤的翻譯,原文為停止崇拜安拉以外的神),那末,真主確是明察他們的行為。(8:39)

先知在大地上重懲(這是錯誤的翻譯,原文為「屠殺」)敵人之前,不該有俘虜(或為贖金釋放俘虜)。你們欲得塵世的浮利(指釋放戰俘而得的贖金),而真主願你們得享後世的報酬。真主是萬能的,是至睿的。(8:67)

當抵抗(這是錯誤的翻譯,原文為「與之作戰」)不信真主和末日,不遵真主及其使者的戒律,不奉真教(即「伊斯蘭」)的人,即曾受天經(指「猶太人與基督徒」)的人,你們要與他們戰鬥,直到他們依照自己的能力,規規矩矩地交納丁稅。(9:29)

他曾以正道和真教(伊斯蘭)的使命委託他的使者(指「穆罕默德」),以便他使真教勝過一切宗教,即使以物配主者(多神教徒、異教徒、偶像崇拜者、不信安拉獨一者)不願意。(9:33)

戰爭(即「Jihad,「聖戰,指「為安拉而戰」)已成為你們(穆斯林)的定制,而戰爭是你們所厭惡的。也許你們厭惡某件事,而那件事對你們是有益的;或許你們喜愛某件事,而那件事對於你們是有害的。真主知道,你們確不知道。(2:216)

你們在戰場上(這是錯誤的翻譯,原文為「為著安拉而打聖戰」)遇到不信道者的時候,應當斬殺他們,你們既戰勝他們,就應當俘虜他們;以後或釋放他們,或准許他們贖身(按哪樣是最有利伊斯蘭),直到戰爭放下他的重擔。事情就是這樣的,假若真主意欲,他必(無須你們而)懲治他們;但他命你們抗戰(這是錯誤的翻譯,原文為「打聖戰直至他們擁抱伊斯蘭」),以便他以你們互相考驗。為主道而陣亡者,真主絕不枉費他們的善功。(47:4)

穆罕默德本身就是參與聖戰的楷模,曾發動、策畫多場戰役。

伊斯蘭最偉大學者之一、著名的傳記作者Muhammad bin Ishaq,曾為穆罕默德作傳,記述他發動、參與的多場聖戰。(The Life of Mohammed, by Mohammed bin Ishaq,A. Guillaume翻譯,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7,281-490頁)

伊斯蘭傳統也記述了穆罕默德這方面的事情。(http://www.usc.edu/schools/college/crcc/engagement/resources/texts/muslim/hadith/bukhari/002.sbt.html

Abu Huraira說:有人問安拉的使者:「甚麼是最高德行?」他答道:「信安拉並他的使者(穆罕默德)。」來人又問:「次好的(德行)呢?」他答:「為安拉參與聖戰(宗教戰爭)…」(《布哈里聖訓》第1冊,卷2:25)

古蘭經與聖訓中類似教導引發甚麼後果呢?在穆罕默德之後諸領導下,穆斯林繼續穆罕默德從前在阿拉伯的所作所為。他死後三年,大馬士革淪陷,次年安提阿失守,再兩年後,即公元638年,耶路撒冷也失陷了。至642年全埃及淪陷,穆斯林征戰持續,至732年圖爾戰役(Battle of Tours)被阻止為止。除了西征,還有東征,帶來死傷無數,大軍所到之處都有屠殺,百姓被虜為奴,婦人遭姦污,國邦城巿大遭破壞。據估計,從穆罕默德時起至圖爾之役止,約有27萬人穆斯林殺害。(參http://www.politicalislam.com/tears/pages/tears-of-jihad

在這1400年間,穆斯林一直發動聖戰,對抗所有國家、所有宗教系統。聖戰在今天仍然繼續,對抗所有非穆斯林。

但願我們現在都能看清楚,在穆斯林眼中聖戰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回看聖經故事,究竟裡面有提及聖戰嗎?你說聖經裡的戰爭不關乎土地,卻在乎宗教。且看下列經文,就知道這的確關乎土地,故事從耶和華賜亞伯拉罕應許地開始。你的說法,忽略了舊約的歷史背景,必須從整個故事看才能清楚。讓我們從亞伯拉罕故事讀起,看耶和華應許他甚麼,我們要整章地讀。

這事以後,耶和華在異象中有話對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的賞賜你。」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既無子,你還賜我甚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亞伯蘭又說:「你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

耶和華又有話對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

他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地擺列,只有鳥沒有劈開。有鷙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牠嚇飛了。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地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地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幼發拉底大河之地,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創世記15:1-21)

若細看這段經文,自會發現你之前引述那節經文的歷史背景,是你忽略了的。亞伯拉罕的後裔將漂流埃及,在那裡遭奴役,然後耶和華使他們得自由;為奴時期超過400年。這是因為耶和華的忍耐,雖然迦南人大大犯罪,冒犯祂的聖潔,他們拜許多偶像,甚至獻活人祭給摩洛,設廟妓拜巴力,還犯許多其他的罪。

神等了400年,這還不夠忍耐嗎?但審判終於要來的,而耶和華就是那審判者。所多瑪和蛾摩拉就曾面對這樣的審判。迦南居民也面對審判。而神的判詞見於這段經文:

我的使者要在你前面行,領你到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那裡去,我必將他們剪除。你不可跪拜他們的神,不可事奉他,也不可效法他們的行為,卻要把神像盡行拆毀,打碎他們的柱像。你們要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他必賜福與你的糧與你的水,也必從你們中間除去疾病。(出埃及記23:23-25)

你若認真看這些經文,會發現審判是有限度的,只限於亞摩利人、赫人、彼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與耶布斯人,此外無他了!裡面沒提及巴比倫,也沒提到其他國族。沒說要除掉希臘人、埃及人、阿拉伯人、波斯人或其他的,也沒吩咐以色列人征服世界,或用武力脅迫全世界都皈依猶太教。

而當審判過去,神命令他們要歡迎、保護他們中間的寄居者。

在審判臨到上述民族之前,出埃及記已經說: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出埃及記20:10)

不可虧負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出埃及記22:21)

他們中間有非猶太人,這些人受尊重。

數百年後,連猶太人也面對審判,先知以西結說,他們面臨審判的部分原因是:

國內眾民一味地欺壓,慣行搶奪,虧負困苦窮乏的,背理欺壓寄居的。(以西結書22:29)

舊約最後一位先知也宣告神的話說: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我必速速作見證,警戒行邪術的、犯姦淫的、起假誓的、虧負人之工價的、欺壓寡婦孤兒的、屈枉寄居的,和不敬畏我的。」(瑪拉基書3:5)

研讀舊約的審判,有一件事特別要留意的。以色列人在埃及400年後讓耶和華使用,成為審判人的工具,但耶和華同時也警告他們說,以色列人若不遵從祂的話,也必受審判。舊約先知一次又一次宣布,神的審判要來了,祂要使用其他民族毀壞他們。

但耶和華藉眾先知、先見勸戒以色列人和猶大人說:「當離開你們的惡行,謹守我的誡命律例,遵行我吩咐你們列祖,並藉我僕人眾先知所傳給你們的律法。他們卻不聽從,竟硬著頸項,效法他們列祖,不信服耶和華-他們的神,厭棄他的律例和他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並勸戒他們的話,隨從虛無的神,自己成為虛妄,效法周圍的外邦人,就是耶和華囑咐他們不可效法的;離棄耶和華-他們神的一切誡命,為自己鑄了兩個牛犢的像,立了亞舍拉,敬拜天上的萬象,事奉巴力,又使他們的兒女經火,用占卜,行法術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動他的怒氣。所以耶和華向以色列人大大發怒,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只剩下猶大一個支派。猶大人也不遵守耶和華-他們神的誡命,隨從以色列人所立的條規。耶和華就厭棄以色列全族,使他們受苦,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以致趕出他們離開自己面前,將以色列國從大衛家奪回;他們就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作王。耶羅波安引誘以色列人不隨從耶和華,陷在大罪裡。以色列人犯耶羅波安所犯的一切罪,總不離開,以致耶和華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正如藉他僕人眾先知所說的。這樣,以色列人從本地被擄到亞述,直到今日。(列王記下17:13-23)

類似史觀亦見於以下經文:

故此,以色列的神激動亞述王普勒和亞述王提革拉毗尼色的心,他們就把流便人、迦得人、瑪拿西半支派的人擄到哈臘、哈博、哈拉與歌散河邊,直到今日還在那裡。(歷代志上5:26)

 

先知耶利米也宣告神要藉另一民族審判以色列。不僅如此,耶和華也要再使用另一國族審判亞述,而那個國家因她的罪,亦將受審判。經文說:

「以色列是打散的羊,是被獅子趕出的。首先是亞述王將他吞滅,末後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將他的骨頭折斷。」所以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必罰巴比倫王和他的地,像我從前罰亞述王一樣。(耶利米書50:17-18)

因耶和華審判以色列,不僅巴比倫人要來,耶和華甚至說因以色列人的罪甚大,耶和華必使他們自覺驚嚇,經文說:

因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你自覺驚嚇,你也必使眾朋友驚嚇;他們必倒在仇敵的刀下,你也必親眼看見;我必將猶大人全交在巴比倫王的手中,他要將他們擄到巴比倫去,也要用刀將他們殺戮。(耶利米書20:4)

 

耶和華不斷發出類似警告。在以色列,耶路撒冷與聖殿是最神聖之處,但耶和華的審判來到,城與殿都要被毀。

耶和華說:我向這城變臉,降禍不降福;這城必交在巴比倫王的手中,他必用火焚燒。(耶利米書21:10)

以色列會受罰70年,他們將被虜巴比倫,後來歸回故土。在這70年末,被虜的會得釋放,因為巴比倫會敗落,王國不再存在。

七十年滿了以後,我必刑罰巴比倫王和那國民,並迦勒底人之地,因他們的罪孽使那地永遠荒涼。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利米書25:12)

懲罰果然臨到巴比倫。公元前538年,就在尼布甲尼撒王首次攻陷耶路撒冷後68年,瑪代與波斯聯軍在古列王令下攻破巴比倫城,主權從此落在瑪代與波斯人手裡。

因此,我不認為聖戰是舊約提出的;這是穆罕默德開始的。

現在來看看有指舊約提出聖戰的經文,首先是:

〔摩西〕就站在營門中,說:「凡屬耶和華的,都要到我這裡來!於是利未的子孫都到他那裡聚集。他對他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這樣說:『你們各人把刀跨在腰間,在營中往來,從這門到那門,各人殺他的弟兄與同伴並鄰舍。』」 利未的子孫照摩西的話行了。那一天百姓中被殺的約有三千。(出埃及記32:26-28)

這裡發生甚麼事情呢?以色列人在埃及受奴役許多年,現在得釋放了,耶和華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正在兌現中。以色列人眼見從前的埃及主子經歷十災;經歷過逾越,在逾越節晚上以色列人頭生的男孩蒙拯救;在紅海旁法老大軍窮追下也經歷耶和華拯救;嘗過耶和華每天所賜的、憑空變出來的食物,喝過祂供應的水;日夜看見耶和華同在;在西乃山看見耶和華赫然臨在,賜摩西律法。然而以色列人不斷抱怨、悖逆,甚至不要自由了,寧願回埃及為奴也不願得著應許亞伯拉罕的地。有百姓說服亞倫用金飾造偶像,認為偶像就是帶他們出埃及的神(出埃及記32:4)。

這是明明羞辱耶和華的憐憫和恩典。多麼忘恩負義!他們實在無心肝!他們悖逆耶和華的理由盡是歪理,所以耶和華要管教他們,以色列人因自己的罪孽受審判。耶和華並沒有命利未人追趕其他民族,迫他們接受耶和華的統治,也沒有命以色列國家或人民這樣做。似乎只有拜偶像的以色列人被殺,因為其他人仍然存活,繼續行程。

第二段經文是:

凡與獸淫合的,總要把他治死。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出埃及記22:19-20)

首先,嚴格來說這是用來規範以色列民生活的。他們被耶和華揀選,要成為世界的祝福,其中之一,就是彌賽亞要降臨他們中間的應許,正如舊約先知所預言的。耶和華希望他們成為忠心的百姓。第二,當時世上有許多民族拜偶像,耶和華沒有命以色列人向他們發動聖戰,聖經只列出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赫人、比尼洗人、利乏音人、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要受審判。第三,偶像崇拜對人實在沒好處,而且風俗不道德,有人甚至把兒女獻給神明為祭,拜巴力的人更與廟妓苟合,而偶像假神卻不會給人任何好處。第四,人怎麼竟悖逆那位曾救你免受奴役的神,轉投有口不能言的偶像呢?第五,拜偶像就像癌症,不制止的話,會蔓延人類全體。第六,必須再次強調,這段經文只限制以色列人,不限制其他文化。當時世上存在其他古老文化,如印度、中國文化等,他們都拜偶像,但神頒布的命令只規範以色列人。

第三段經文是:

當時,約書亞轉回奪了夏瑣,用刀擊殺夏瑣王。(素來夏瑣在這諸國中是為首的。)以色列人用刀擊殺城中的人口,將他們盡行殺滅;凡有氣息的沒有留下一個。約書亞又用火焚燒夏瑣。約書亞奪了這些王的一切城邑,擒獲其中的諸王,用刀擊殺他們,將他們盡行殺滅,正如耶和華僕人摩西所吩咐的。至於造在山岡上的城,除了夏瑣以外,以色列人都沒有焚燒。約書亞只將夏瑣焚燒了。(約書亞記11:10-13)

這段經文是一例,顯明耶和華使用一民族審判惡貫滿盈的另一民族。後來同樣情況也發生在以色列身上,耶和華使用亞述審判北國,用巴比倫審判南國、或猶大。如果耶和華還不能審判祂的受造,有誰可以?若有人指摘約書亞與以色列人,也必須同時指摘亞述和巴比倫。再者,舊約說耶和華是歷史的主,一切受造的主宰。

第四段經文是:

約書亞對他們說:「你們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應當剛強壯膽,因為耶和華必這樣待你們所要攻打的一切仇敵。」隨後約書亞將這五王殺死,掛在五棵樹上。他們就在樹上直掛到晚上。日頭要落的時候,約書亞一吩咐,人就把屍首從樹上取下來,丟在他們藏過的洞裡,把幾塊大石頭放在洞口,直存到今日。當日,約書亞奪了瑪基大,用刀擊殺城中的人和王;將其中一切人口盡行殺滅,沒有留下一個。他待瑪基大王,像從前待耶利哥王一樣。(約書亞記10:25-28)

這段經文的情況與上述同類,我們對上述的評論也適用。

第五段經文:

又將城中所有的,不拘男女老少,牛羊和驢,都用刀殺盡。約書亞吩咐窺探地的兩個人說:「你們進那妓女的家,照著你們向她所起的誓,將那女人和她所有的都從那裡帶出來。」(約書亞記6:21-22)

Rajib只列出約書亞記6:21,但故事的背景在多方面都有趣。首先,使城牆塌下的是耶和華,約書亞與百姓不過繞城七天,吹號而已。第二,百姓這是來領取耶和華應許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及他們後裔的土地;她對耶和華的信心救了她。這個妓女並沒有讓人用石頭打死,她作妓女的罪蒙赦了。伊斯蘭會這樣赦免妓女嗎?

第六段經文:

猶大和他哥哥西緬同去,擊殺了住洗法的迦南人,將城盡行毀滅,那城的名便叫何珥瑪。(士師記1:17)

這段經文乃是關於以色列人為得耶和華所賜的應許地而戰。

第七段經文:

對他們說:「你們隨我來,因為耶和華已經把你們的仇敵摩押人交在你們手中。」於是他們跟著他下去,把守約旦河的渡口,不容摩押一人過去。那時擊殺了摩押人約有一萬,都是強壯的勇士,沒有一人逃脫。這樣,摩押就被以色列人制伏了。國中太平八十年。(士師記3:28-30)

士師記的主題是-「各人任意而行」,裡面講的都是百姓沒對耶和華盡忠的事。整卷書重覆講到,他們離棄耶和華,審判就來臨了,耶和華容讓侵略者來,直至以色列人受不了,求耶和華幫助他們。而這段經文背景,就是摩押人來侵略以色列人多年。

當以色列人悔罪,耶和華就興起一位領袖,帶領以色列人退敵,這是他們為自己的國家而戰,擊敗敵人,他們就享太平80年,後來又再叛逆,如此循環。

總言之,穆斯林世界觀的聖戰,舊約並沒有提及。耶和華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兌現,包含了耶和華對當地居民的審判。就算今天,耶和華仍是歷史的主!要明白舊約或新約,必須了解整個故事。

感謝來函,若你有其他問題,我會盡量嘗試回答的。

這篇文章是翻譯自Dallas M. Roark的在線文章「Is there Jihad in the Old Testament?」

http://answering-islam.org/authors/roark/jihad_o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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