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正典

彼得•巴拉德(Peter Ballard)

pballard@ozemail.com.au

1996年7月4日

指控:基督教新約直到公元四世紀才確定。因此,它是四世紀教會政治的產物。

簡答:

據史料記載,教會最初期所持有的正典幾乎與教會終期所持有的27部書相同。分歧非常小,對教義也沒有影響。四世紀的教會公會並未制定聖經正典,而是確認了教會慣例。

詳細的回答:

基督教的新約是經過幾個世紀後,逐漸由教會確定的。它不是由單一議會或個人制定的(不像古蘭經)。新約由教會逐漸達成一致,這是神的手在其中引導的明證。

令人震驚的是:盡管在二、三和四世紀,教會陷入某些不符合聖經的行為,但新約中完全沒有收錄這些做法。例如:

  • 對馬利亞的崇拜;

  • 對圖像或聖像崇拜;

  • 過分強調洗禮和主的晚餐(聖餐);

  • 透過行為得救;

  • 一種僵硬的、近乎專制的教會結構;

這就是教會沒有敗壞聖經的有力證據!

問題是:若聖經還未確定,那教會在最初的3個世紀以什麼來指導信徒行為?答案是:基督徒的信仰是在於「一個人」(耶穌基督),而不是在一本書。我們得救是出於我們對耶穌和他所做之事的信,而非因為遵守一系列律法。

除此之外,教會在最初三個世紀中確實持有聖經並使用經文,它只是更傾向於依賴口傳教導。

有史可證,教會初期將使徒著作視之為聖經:

 

福音書

有人指控說教會無非是在大量的福音書中挑挑揀揀,最終得出了新約中的四卷。然而,有史可證,教會一直使用這四卷福音書,從未使用過其他。順理成章的結論是,這些福音書產生於正統教會內部(由使徒們建立,因此包含他們的著作),並不是像非正統教派編撰福音書為支持他們的信仰。

到二世紀中葉,四福音書在教會中被一致使用。塔蒂安(Tatian)、伊雷奈烏斯(Irenaeus),可能還有殉道者賈斯汀(Justin)[Patzia,64]的著作就證明了這一點。沒有證據表明教會廣泛使用任何其他福音書。

{soc.religion.islam的貼文提到了多馬福音和彼得福音的具體例子。我們將在以後更詳細地討論這些問題。}

 

保羅書信

同樣,保羅的13封書信,大概在二世紀後期被收集在一起的。「從當時的文學的教義、語言和文學形式來看,它對一世紀末和二世紀初教會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NBD2 172]

再強調,這13封信從來沒有過爭議。(唯一的例外:二世紀的異教徒馬吉安(Marcion)省略了其中3封信,可能是因為這三封信直接譴責了馬吉安的一些教導。)

 

其餘的作品

其餘的新約文本,使徒行傳,彼得前書和約翰一書從未有過嚴重的爭論。這使得27部書中的20部在教會早期就被信徒普遍接受。(幾乎每一條基督教教義都可以新約這些書卷的內容中提取出來。)

但我們可以發現,早期的教會更接近最終的新約正典。伊雷奈烏斯(Irenaeus) (130—200) 非常熟悉27本聖經中的24本:除了《希伯來書》、《彼得後書》和《約翰三書》[NBD2 173—174]。

{對此部分的遺漏也有很好的理由。我將在以後的文章中討論這些問題,會再細論每一本書。}

 

參考文獻:

[Patzia] A. Patzia, "The Making of the New Testament", Apollos,1995)
[NBD2] "New Bible Dictionary, Second Edition" (Ed. J. D. Douglas, N. Hillyer; IVP:1982) Article p.171-177 is "Canon of the New Testament", by J. N. Birdsall Ph.D., Reader in New Testament and Textual Criticism, University of Birmingham

這篇文章翻譯自Peter Ballard的在線文章「The New Testament Canon」

https://www.answeringislam.org/Bible/pbntcano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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