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伊斯兰的五大功修与外教影响

 

六大信条必须加上五大功修(ibadat),才形成完整的伊斯兰信仰。信条是必须信守的信仰条规;功修是必须实践的宗教修行。五大功修乃是:念功、拜功、斋功、课功和朝功;略述如下:

(一)念功(Shahada)

古兰经许多经文训示穆斯林当时时纪念阿拉。按《古兰经基础简明教程》〔后简称《简明教程》〕,“念”被置于五大功修之首,因为它实际上是其他几项功修的基础。狭义的“念功”指的是诵读“清真言”和“作证词”;广义的“念功”还包括诵读《古兰经》及赞主赞圣等。”[[1]]

本章乃专注于论述“清真言”与“作证词”。所谓清真言即“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若加上“我作证”即成为“作证词”(shahada):“我作证 — 万物非主、只有真主;我作证 — 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Confession of faith: “I bear witness that there is no god but Allah, and I bear witness that Muhammad is the messenger of Allah.”)伊教认为原则上若有人真诚念此证词就可算是个穆斯林了。显然“念功”乃模仿自犹太教的“shema”(申6:4,“以色列啊,你要听......”)。

古兰经训示穆民当时时纪念真主。古2:152,“故你们当记忆我,[你们记忆我],我就记忆你们;你们当感谢我;不要孤负我。” 古3:18,“真主秉公作证:除他外,绝无应受崇拜的;众天神和一般学者,也这样作证......” 但古兰经里头却没有任何一节经文训示伊教信士当把信从先知穆氏的第二句话跟信仰真主阿拉的第一句话列在一起为作证词。这作法乃出自先知穆氏圣训的教诲,也符合整个伊斯兰教义。[[2]]

但无论如何,犹如上述,因这两句话涵盖了伊斯兰的整个核心信仰与修行,不单非穆斯林入教时当以此作证,穆斯林在每天的敬拜与生活也都加以诵念,以强化自我信仰,同时为来生累积功德。他们相信每念此真言一遍都有功劳记录在其功德册,在审判日可加分获取善报。

按伊教习俗,婴孩一出母胎即提耳授之以此清真语,成为进入世界所学的第一门课;过世时也在耳边以此两句为提醒送别,以备面对天使的坟墓审问。按古兰经在战场上也可靠此获胜:古8:45,“信道的人们啊!当你们遇见一伙敌军的时候,你们应当坚定,应当多多记念真主,以便你们成功。” 其他颂赞真主与先知的言辞也都可成为念功部分,如“阿拉最大/更伟大”(Allahu akbar)。此短语按文法是比较性(comparative)的“更伟大”;然而因真主比什么都“更”伟大,因此也可说是至高层面(superlative)的“最”伟大。

基督宗教没所谓“念功”。然而为回应伊斯兰的两句清真言,笔者认为基督宗教也可有两句信仰认证词如下:“除了耶稣基督的天父上帝,别无真神;耶稣基督是天父上帝赐予全人类独一无二救赎主与生命主。”(约14:6,20:17;徒4:12)更为直接简要的一句认证词可以是:“基督耶稣是主 — 救赎主、生命主、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林后4:5)[[3]]

(二)拜功(单数Salah,复数Salat)

阿拉伯语的“salah/salat”,可汉译为“拜功”、“拜祷”或“礼拜”;音译“萨拉特”;动词为“salla”。在中国拜功也按波斯语称为“乃玛孜”(namaz)。按《简明教程》,因礼拜极其重要,“先知穆罕默德形像地将其喻为“宗教之柱”。礼拜有不同的种类,有一定的条件,有特定的动作,有规定的时间。这些都是依据古兰经和《圣训》原则精神和具体要求而制定的。”[[4]]

古兰经有好些提述拜祷的经文,如古兰经2:43,“你们当谨守拜功,完纳天课,与鞠躬者同齐鞠躬。” 古4:103,“......你们当谨守拜功。拜功对于信士,确是定时的义务。” 古30:17-18,“17故你们在晚夕和早晨,应当赞颂真主超绝万物。18天地间的赞颂,以及傍晚的和中午的赞颂都只归于他。” 按古29:45,“......你当谨守拜功,拜功的确能防止丑事和罪恶......” 但古兰经没规定一日要有五次的拜祷,只提到早、晚与中午的赞颂;一日五次的规定是源自圣训的传统。

拜功绝不可少的是“主命拜”(salat fard),每日五次;时间为日出前露出晨曦曙光时的晨拜(al-Fajr),晌午太阳稍为偏离正中时分的午拜(al-Zuhr),下午太阳开始西沉时分的晡拜(al-Asr)〔晡为申時,即午後三時至五時〕,日落黄昏时的昏拜(al-Maghrib),以及大地入夜后的宵拜(al-Isha)。穆斯林把每日的五次拜祷比喻为五次洗澡,有助于信士们保守圣洁。星期五〔主麻日〕的晌拜是在清真寺举行,这也是穆斯林每周聚会交谊、聆听说教时段。不履行主命拜是犯规犯罪,将受今生和来世的惩罚。

每一次来到主命礼拜时刻清真寺都会有呼拜者(muezzin)发出呼拜词“啊赞”(adhan);“adhan”的字根“adhina”是“聆听”、“要知道”,呼唤人们快来聚合拜祷,内容如下:“阿拉至大(× 4):我见证除了阿拉别无真主(× 2);我见证穆罕默德是祂的使者(× 2)。快来拜祷(× 2);快来争取胜利(× 2)〔清晨的呼拜加上:“拜祷比睡觉更好”(× 2)。阿拉至大(× 2),除了阿拉别无真主。” 〕通常有教士〔中国称“阿訇”〕领祷。

若不能到清真寺可在家里,或任何清洁地点,铺上拜祷席即行。原则上拜祷的仪式乃是固定、千篇一律,若犯有稍微差错都会影响其果效。每次的拜祷都当朝向麦加的圣寺克尔白(Kaaba);这正确方向称之为“kiblat”,方向错了将变成“坏拜”作废。印尼宗教师协会(MUI)于2010年7月宣布,印尼穆斯林自当年3月开始所定的拜祷方向kiblat搞错了,因它乃指向索马里和肯尼亚,而麦加还要北上整千英里!问题是这错误牵涉约两亿人口的拜祷,如何补救?

“圣行拜”(salat sunnah)是追随先知穆氏在主命拜之前或后另加的拜祷,不作无罪,作有加赏。另有开斋节(eid al-fitr)和祭牲节(eid al-adha)的礼拜,乃是属于“义务拜”(salat wajib)。此外还可加上个人自愿履行的许多“副功拜”(salat nafl),以向真主表达感恩、忏悔或特别许愿等。每夜宵拜后晨拜前的额外晚间礼拜“维特勒”(witr),有学派认为是宗教义务,有者认为属于自愿性质。此外伊斯兰也有类似基督宗教、形式与内容较为自由的个人祷告称之为“朵耳”(doa)。

伊斯兰拜功的某些形式显然也是模仿古代犹太和基督宗教。犹太人一日三次拜祷(诗55:17;但6:10)。中古有些基督宗教修士则根据诗篇119:164一日七次礼拜。初期犹太基督徒仍保持一日三次拜祷习俗(徒3:1;10:9;16:13)。其实“salla/salat”长久以来乃犹太会堂和基督教堂通用词汇。“aqama l-salat”(树立祷告)短句明显是穆氏学自叙利亚基督教徒。拜祷仪式如脱鞋、小净、大净(ghusl)等都有犹太教的先例,包括没水处可以沙代替。

古代基督宗教徒习于朝东敬拜,但并无宗教法律约束;犹太宗教徒的kiblat乃朝向耶路撒冷。初抵麦地那穆氏乃仿效犹太人朝耶路撒冷礼拜,过后因犹太人不接受他为先知乃把拜祷方向改为朝向麦加。称为“masjid”的教堂乃源自叙利亚文动词“sajada”(跪拜);埃索比亚基督教徒称教堂为“mesgad” ,意指跪拜上帝之圣堂。按古兰经犹太会堂和基督教堂都称为“masjid”(古18:21;17:1)。相关用词显示伊教在宗教仪式上从犹‧基宗教的模仿、传袭,过再后加以伊斯兰宗教化。

基督宗教向来都有些敬拜仪式,但不认为需要制定类似伊斯兰的教法规条。身为天父上帝儿女,基督门徒可随时〔任何时刻〕、随地〔任何地方〕、随事〔任何事项〕、随势〔坐/立/跪/举手/仰首/俯首等任何合宜姿势〕,靠着内住的圣灵,奉主耶稣的名向天父敬拜、颂赞、祈祷,就像儿女对父母讲话一般。重要的是一切拜祷都必须是出自信心与荣神益人动机(参 约4:24;14:13-14;罗8:26,犹20;可11:24;雅4:3;腓4:6;太6:9-13等)。[[5]]

(三)戒功(Saum)

“戒功”,也叫“斋戒/封斋”。阿拉伯文“sawn/siyam”原指“停下/休息”,但在亚兰文它早已有禁食含义。先知穆氏初到麦地那,见犹太人在正月十日“阿舒拉节”(Ashura)禁食以记念上帝藉着摩西拯救先人,于是他命令穆斯林照作。过后乃规定于每年伊历九月(即赖买丹月Ramadan,意为“炎热”)严守斋戒。成年穆斯林在赖买丹的整个月〔30或29天,按传统乃凭见到新月为定〕白天都当斋戒,称之为真主所命定的“主命斋”。按《简明教程》,“斋戒不仅是戒除食色,还必须戒除一切非礼言行和非分之想,使耳目身心皆远离一切丑恶不洁之事。”[[6]] 伊斯兰认为禁食有赎罪功效(2:196;15:89、95)。

下列经文讲述戒功的定制与一些惩罚与弥补措施。古兰经2:183-187,“183信道的人们啊!斋戒已成为你们的定制,犹如它曾为前人的定制一样,以便你们敬畏。184故你们当斋戒有数的若干日。你们中有害病或旅行的人,当依所缺的日数补斋。难以斋戒者,当纳罚赎,即以一餐饭,施给一个贫民......斋戒对于你们是更好的,如果你们知道。”

“185赖买丹月中,开始降示《古兰经》,指导世人,昭示明证,以便遵循正道,分别真伪,故在此月中,你们应当斋戒;害病或旅行的人,当依所缺的日数补斋。真主要你们便利,不要你们困难,以便你们补足所缺的日数......187斋戒的夜间,准你们和妻室交接。她们是你们的衣服,你们是她们的衣服......可以吃,可以饮,至黎明时天边的黑线和白线对你们截然划分。然后整日斋戒,至于夜间......”

按上述第185节,阿拉制定伊历九月守戒因为最初降赐予先知穆罕默德的天启经文就在这个月份,但至于在哪一日的夜晚则不确定。一般认为是在第17日至27日当中的一个奇数晚上,以第27夜为首选,称之为“尊贵”或“能力”之夜(Laylat al-Qadr);穆民相信能在当晚“坐夜”颂经祈祷敬拜者是有福的。

斋戒月每日入戒时间是从清晨天露出第一道曙光开始至夕阳西沉时分为止;有学者认为应该是禁食直到入夜为准。在这段时间内不单不能吃喝,就算是吞口水也算犯规。晚上时间则可吃喝或进行男女关系。许多穆斯林习于在夜间彼此交接吃喝,甚至大吃大喝,以致在斋戒月用在食物的花费比平时更多。

老弱、病痛、远行者和孕妇不必勉强禁食,但必须有所补赎;儿童可免。伊历十月一日开斋的那一天是个全民同庆的佳节,称之为开斋节(Id Fitri)。伊教强调斋戒不单在物质层面,也必须在在心灵层面。除了赖买丹的“主命斋”,有些穆斯林也自愿实行仿效先知的“圣行斋”,包括在阿舒拉日、开斋节庆会后的“六日斋”等。先知穆氏也就是在赖买丹月领军反攻占领圣城麦加。

旧约按摩西律法给以色列全民制定的斋戒只有赎罪日的禁食(利16:29-31,23:26-32)。另有其他禁食乃是按需要而制定,特别在当国家面对苦难甚至灭族危机之际(亚7:3-5,8:19;斯9:31等)。每次禁食都当随伴着在上主面前的认罪、自洁、悔改,否则毫无价值意义。圣经一再强调实行怜悯、公义远比包括斋戒的任何宗教仪式重要(赛58:3-9、11-12;耶14:11-12;太9:10-13,23:23-28等)。

主耶稣批判以禁食为炫耀的宗教人士。原则上基督宗教没有也不认为有需制定类似伊教的禁食制度,但耶稣本身与门徒都有禁食习惯(太4:1-4;太6:16-18;路18:12-14;徒13:2-3,14:23;林后6:5等);一些宗会也有推行志愿与伸缩性的禁食活动,如受难节前的40天大斋戒期。伊斯兰的斋节月也受到哈兰派拜星教徒(Sabians – Harranians sect)的影响;后者礼仪包括有30日的斋戒。[[7]]

(四)课功(Zakat)

“札卡特”(Zakat)是伊斯兰向穆斯林所征收的宗教捐(也称为“天课”/给阿拉的“课税”)— 古2:43,“你们当谨守拜功,完纳天课......” 古98:5,“他们只奉命崇拜真主......谨守拜功,完纳天课,这是正教。” 天课是强制性的,不缴付可带来今生与来世的惩罚。它含有“洁净”之意,意思说课税后拥有的财物才算洁净合法;古9:103,“你要从他们的财产中征收赈款,你借赈款使他们干净,并使他们纯洁......”(另参 古2:110、215、254、267、272-274、277,3:92、134等)

兹引述缴纳天课的一些具体规定以作参考:按《简明教程》,“年终去除家庭生活开支以外的动产,抽取2.5%作为天课纳税;不动产则以每年所获纯利的2.5%纳税;黄金达到2两,白银达到14两即为满贯,也要按2.5%缴纳天课;农作物及农副产品如五谷瓜果等,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以5%~10%......” 此外还有为畜养牛、羊、骆驼者所定的相关数量与准则。[[8]] 伊教不同法律学派(mazhab)所定准则不都一致。

教徒可在年终,或常年的斋戒月期间把当纳的天课缴付予伊斯兰宗教当局。古兰经规定可接受天课的8种人如下:“赈款只归于贫穷者、赤贫者、管理赈务者、心被团结者、无力赎身者、不能还债者、为主道工作者、途中穷困者;这是真主的定制......”(古9:60)。所谓“心被团结者”指对伊斯兰心有所动即有望入教人士。伊斯兰传教机构乃借此收买人心入教。原则上“札卡特”课税可用来打圣战或任何用以拓展伊斯兰的宗教事业。伊斯兰认为课功乃体现社会公正的重要措施,但只惠及穆斯林。在开斋节前后穆斯林有义务另作个“开斋捐献”(Zakat Fitr)以帮助穷乏信士过节。

另一种自愿性的赈捐称之为“撒达佳”(sadaqa);没实行者无罪,实行者可得到阿拉加倍的的嘉奖。“Sadaqa”名词同样源自希伯来文“sedaqa/sedeq”,意为“诚实/公义”。圣经教导不要故意把善事行在人前,古兰经也有类似教导(古4:38)。按古兰经施赠或罚款可赎罪(古5:45、89、95)。罗马天主教和古代一些教父也曾有类似说法,但改革宗教派反对这道理,认为只有基督宝血足以赎罪。无论如何,伊斯兰的课税与赈灾济贫显然都是源自犹‧基宗教的传袭。

旧约时代以色列人的“十一奉献”制度(tithe)(利27:30),其收入主要为供应以色列国中从事宗教事务之利未支派人士生活上的需要(民18:20-21)。上主也要藉此制度以教导祂子民在生活上信靠上主并尊祂为大(申14:22-23)。按玛拉基书3:18,不缴纳十一奉献等同于抢夺上帝之物。但圣经中绝无以“十一奉献”或任何财物诱人入教的教导。

主耶稣并没表明废除“十一”制度,但也不将之教条化。因此基督宗教鼓励十一奉献,但并非定之为教条要求,因志愿的捐献才有真正价值。圣经一贯强调上主更为关注的是对弱势群体的怜悯与社会公正(太23:23)。保罗也提醒供给教会教牧、传道与服侍同工生活上的需要乃是义不容辞、天公地道(林前9:13-14)。[[9]]

(五)朝功(Hajj)

阿拉伯语“hajj • 朝圣”跟希伯来语 “hag • 节期”类似(参 诗81:3);“qurban • 献祭”这词汇则两者通用。旧约规定以色列人每年当三次上耶路撒冷过节,伊斯兰则规定每年一次到麦加朝圣〔或一生至少一次〕。在住棚节犹太人环绕着圣殿转(诗26:6),穆斯林则在朝圣期间环绕着克尔白神殿转。克尔白神殿对外教人士是“haram • 禁地”(古9:28),犹如犹太教的圣所对外邦人是禁地,只得以在外邦院敬拜。穆世林朝圣时须穿上白披衫,犹如旧约祭司服侍时须穿上白色圣袍。以上描述显示犹太教对伊教的影响。

在伊历第10年(公元632),先知穆氏率领同伴与信士从麦地那前来麦加朝圣/朝觐,是他生平最后的一次称之为“辞朝”;也就在此辞朝先知定制朝觐为主命功修。古兰经3:97,“......凡能旅行到天房的,人人都有为真主而朝觐天房的义务......” 有条件与能力的穆斯林一生至少需要有一次来到麦加朝觐;这是应邀前来给阿拉作客,是庄严的,也是极大荣幸。伊斯兰虽说修行无代替,但贫病者可要求他人代替朝觐,条件是代替者本身必需是已履行过全朝者。此时的克尔白已披上了精致黑盖(Kiswa)至朝圣结束才撤下。

按照教规,在伊历朝圣月(Dhu al-Hijjah ,即12月)8日清晨,朝圣者举意沐浴后即换上戒服“依兰”(ikhram)— 男士为两片洁净布单,一片披于上身,一片裹住下体;妇女乃穿上白色遮体常服,但不必蒙面;这样标志正式进入朝觐境况。当踏入仪式的起点线,会众乃一再诵念“应邀辞”(labbayka)谓:“我响应你而来,真主啊,我响应你而来!你绝无匹配,我响应你而来。”

这是正式朝觐的第一天,会众乃共同步行或乘骑至麦加郊外约8公里的米纳谷地(Mina),并在那儿驻扎过夜;行程中有需要者可穿拖鞋和打伞。第二天9日清晨朝圣者继续行往距离麦加约24公里之外的阿拉法特山(Arafat),在那儿拜祷默想 —— 特别怀念人类始祖亚当的失败与真主的慈悯〔故也称此山为慈悯山〕,截至下午5时进行集体礼拜并聆听讲道。此时此地此礼是朝圣客必守环节,缺失了将使整个朝觐失效!遵守者一切罪疚将获宽恕。

礼拜后全体会众转回往麦加方向走,在阿拉法特与米纳之间的穆兹达里法(Muzdalifah)停留拜祷过夜,同时拣拾小石块以备次日在米纳打鬼。10日晨拜后信众将移步至米纳并在那里驻扎,先是向三根代表魔鬼的石柱掷石,接着是宰牲〔牛、羊、骆驼〕,以纪念古时阿拉命令亚伯拉罕献上儿子以实玛利的考验与他的忠诚。2004年后那三根石柱改建为墙壁,避免抛石时伤到对面群众。至此朝觐可算告一段落,信士得以换装、剪发。为此伊历12月10日成为伊斯兰普天同庆的祭牲节(eid al-Adha);祭牲节在中华圈也称之为“忠义节”〔以纪念亚伯拉罕的“忠”、以实玛利的“义”〕。

在10日当天或次日,信士会回到麦加圣寺绕圈祷告(tawaf),夜间回来米纳睡觉。为方便接待朝圣客米纳建有整十万座帐篷。朝圣客分配在三天内针对三根石柱/墙壁抛掷石子,通常会在12日日落前回到麦加。第13日朝圣者将履行告别礼;临走前再次向天房克尔白作告别祷告(tawaf al-wadaa),再以反时针方向绕行七圈;绕行时若能碰触或亲吻到克尔白的黑玄石算为幸运。临别必然会携带些渗渗圣水才离开。通常整个朝圣仪式前后历时约一周。接着多数朝圣客会到麦地那拜访先知圣寺与陵墓等景点。按伊斯兰,诚信的朝圣者将因此转为洁净如无罪的新生婴孩。朝圣也促进普世穆民的团结力量。

穆斯林也可在别的时间前来朝圣,那是所谓的“副朝”(umrah),无需履行完整程序也不能取代主命正朝。履行副朝者有需换上戒服并进行两个仪式,即环绕克尔白七次的祷告〔三次急促,四次缓慢〕,接着在圣寺内撒法(Safa)与麻尔瓦(Marwah)两个据点之间往返行走(Sa'i),以纪念古代夏甲来回寻水故事;同时稍为理发。整个过程可在数个钟头内完成;正朝则需时数日。一般履行副朝者乃为特别祈福、许愿或还愿。

除了上述五功,有些穆斯林学者还把“圣战”(jihad)列为第六功修。特别当穆民受到外侮,每位穆斯林都有义务参与护教卫民的圣战。但因圣战课题敏感,一般上穆斯林只提五大功修,必要时才亮出圣战的杀手锏!无论如何,圣战乃伊斯兰的一种定制(古2:216),若穆民领袖认为有必要而加以号召,无论为防御或攻占,一般穆斯林只得顺从。

(六)伊斯兰信仰与道德准则

确定伊斯兰信仰与道德准则的四大层次如下:a. 古兰经;b. 圣训;c. 公议;d. 推理。古兰经为伊斯兰信仰、德行与生活的最高准则。其次是穆罕默德的言行榜样(sunnah),被收集在圣训录(Hadith)里头。再其次是穆斯林学者的“公意/共识”(Ijma • consensus),针对某课题讨论后的共识通常乃由教法首长(Mufti)以“宗教判词”(Fatwa)形式发表。若某课题的决定不能从上述各管道得到指示,穆斯林可在不违背信仰大原则下作个人的“理性推论”(Qias • analogy)。

据说上述四大准则乃建立于先知穆氏与他的一个伙伴伊本‧贾巴(Muadh ibn Jabal)之对话:后者被先知差派到也门教导伊斯兰,临别先知问他倘若碰到信仰难题将如何回应,贾巴说先按古兰的教导,若古兰没提述则看先知榜样,若没先知榜样则可按个人理性判决;个人理性判决阿语乃称之为“伊智提哈德”(Ijtihad)。这段对话引以为日后立法参考依据;在古兰与圣训缺席之下,若也未曾有公意或共识,则个人推理可派上用场;当然个人推理也不能偏离基要信仰准则。

从公元10世纪开始有人质疑个人推理的可行性,过后甚至把“伊智提哈德”的门关闭,导致伊斯兰教法学走入自闭困境。截至13世纪,大体上逊尼的四大教法学派已经确立 — 倡导教士分别是哈乃斐(Abu Hanifa,699-767)、马立克(Malik ibn Anas,711-795)、沙斐仪(Muhammad ibn Idris al-Shafii,767-820)、罕百里(Ahmad ibn Hanbal,780-855)。其中罕百里学派最为保守偏激,强调古兰经与圣训,是偏激伊斯兰主义的理论依据。什叶派有自己的教法学派,主导者为什叶第六大教长贾阿法里学派(6th Imam, Jaafar as-Sadiq,卒748),注重于古兰经、自家圣训与理性思维。[[10]]

上述五大功修都是真主对穆斯林的“主命”要求(fard/wajib),在古兰经与圣训都有论述,所有信士们非作不可。酗酒、奸淫、赌博、收取利息、吃猪肉与拜偶像都是属于“严禁”(haram)行为;若不悔改将导致灭亡。符合宗教法规的行为与事物则称之为“合法”(halal)。在多元社会一般穆斯林采购食品时通常会关注是否有经伊斯兰当局核准的“halal”标志。

(七)伊斯兰律法主义

伊斯兰信仰与功修的一个大特征,是它强烈的律法主义。兹以相关拜功(salat)和戒功(saum)两种功修的一些律例条规加以阐述。下文乃引用Hammudah Abdalati所著的《伊斯兰教精义》(Islam in Focus)资料。[[11]]

拜祷有其固定的仪式与时辰。穆斯林不得在下述几个时辰作礼拜:

  1. a.日正出之时;
  2. b.日正当中之时;
  3. c.日正落之时;
  4. d.妇女月经期间、生产及坐月子〔授乳〕期间;
  5. e.身体不洁之时〔不论是全身还是局部〕。

若在礼拜的功修上有所遗误,则必须作出下列的补偿:

  1. a.按规定,每位穆斯林,不论是男是女,都应当在该礼拜的时候就去礼拜。若是没有能够做到,那就是一项要受惩罚的罪恶 —— 除非有正当的理由。
  2. b.除了在生产或月经期间的妇女,或是任何在精神失常或意识状态下之外,每位穆斯林都必须还补他或她遗误了的“主命礼拜”。
  3. c.当某人在还补他所遗误的礼拜时,他必须以那些礼拜原来的方式去礼,譬如,有些礼拜是应予缩减的,则他亦须以缩减的方式行之。
  4. d.被遗误了的礼拜,以及要礼当时的按时拜之间,都应保持先后的次序;这亦就是说,先遗误的先还补,除非所遗误的拜实在太多,根本无法记得它们的日期,或者除非当时的时间不允许又作还补的拜,又作当时应礼的拜。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先礼当时该礼的拜,然后再礼要还补的。
  5. e.无论如何,身为穆斯林所必须确定的一点,就是他要尽自己最大的智慧,弄清楚他自己的做礼拜记录,并且必须确定没有遗误任何的礼拜。

在一些情况之下礼拜可以失效:在礼拜时,若发生下列的情况,则这次的礼拜即告失效,亦即所谓的坏拜:

  1. a.在跟随“伊玛目”(领拜者)礼拜情况下,有任何一个动作赶在“伊玛目”之前进行。
  2. b.在礼拜中饮或食。
  3. c.在礼拜时,口中诵念或说出礼拜所规定的以外的字句或语言。
  4. d.将礼拜的方向改变为不朝麦加的。
  5. e.做出任何不属于礼拜规定范围内的显著的动作。
  6. f.发生任何破坏了大、小净的事情,诸如有大小便流出、下气、流血等等。
  7. g.未按礼拜中应有的规矩动作,诸如作不正确的站立、鞠躬、叩首,或没有能正确的诵念古兰经文等等。
  8. h.男性的礼拜者若露出了身体上从肚脐到膝盖的部分;或女性的礼拜者露出除了双手、脸面及双脚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任何一位作礼拜的人,要是发生了坏拜的事情,自必须正确的方式重新礼过。[[12]]

除了上述规则,还可加上以下各点:若有狗、驴、妇人在进行拜功者面前经过,将会使拜功失效。那在进行拜功者面前经过者也算有罪。穆氏宠妻阿依莎曾针对先知把妇女与狗、驴并列抗议,但无论如何这已成为一个定例。另者,在进行拜祷时,信士要排列成直线,眼不要向上望,叩头要完美,不然拜功也将失效。[[13]]

在有些伊斯兰地区,逢周五中午聚祷时段,宗教警察会拿着棍在街上训责不上教堂人士;店铺也当闭门休业。妇女可凭着丈夫平时在家不遵守拜功把他控上法庭,并以此为理由申请离婚,因原则上不守拜功等同于是离弃伊斯兰。这原则也可应用在其他功修如戒功、课功等。斋戒月期间有时警察会到餐馆抓拿偷吃者。成千上万穆斯林排列整齐一起拜祷的场面的确是十分壮观,感人;但记得:身为穆斯林他们都不能不这么作,否则乃是犯规、犯罪,要面对今生和来世的惩罚!

至于斋戒方面,则有以下的规定。在某些情况下穆斯林得免斋戒之义务,但好些情况都带有补偿条件:

  1. a.尚未届青春发动期,亦即未达发育年龄的儿童。
  2. b.不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精神失常的人。以上的两种人是没有封斋之义务的,而且也无需作还补或其他任何来代替。
  3. c.由于年纪太老而且身体太弱,实在无法奉行斋戒,没有承受这艰困之能耐的男女。这类的人得免除此项责任,但必须以赒济一名穷苦的教胞饱食一餐,或予之相当价值之财物,作为抵偿一日斋功之条件。此种抵偿的方式显示出一点,那就是只要这位老人还能封一天斋,则他仍然得封一天,而其余剩下来的那些天,得以抵偿方式补助。若是未能作到,他即须为自己的疏失负责。
  4. d.身患疾病而且奉行斋戒将很可能对其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人。像这种人,即可将斋戒的时间向后延,一直延到病愈之后再行还补,以一天抵一天。
  5. e.正在作一趟行程达五十英里或更远之旅行的人。在遇到此种情况时,可暂时不必封斋,而留待以后再行还补,以一天抵一天。不过,根据古兰经的说法,假使这种在外旅行的人,能够在不造成若干特别的艰困之情况下,仍继续谨守斋功,则将于他们有更大的益处。
  6. f.即将生产的孕妇以及正在授乳期间〔哺育期〕的母亲,只要认为封斋很可能会危及他们自身的健康或婴儿的健康时,即可免除此项任务。不过他们亦必须在弥月后的日子中予以还补,一日抵一日。
  7. g.月经期间的妇女〔最长限期为十天〕或是刚分娩后之产妇在坐月子期间〔最长四十天〕;遇有这种情况的妇女,即使他们能够封斋而且也愿意封斋,亦是不容许的,他们必须将这项义务向后延到身体状况恢复正常之时间再行还补,仍然是一天抵一天。
  8. h.若有穆斯林在斋戒时间犯规〔如偷吃或偷喝〕,他必须禁食六十天当赎价(kaffara),或给贫苦人提供六十天的饮食,每天一餐。若一餐以美金5 元计,他必须缴交300元给相关当局代为处理此事。

尚有一点有需知道,即跟伊斯兰的其他功修一样,在进行斋戒功课之前必须作明确的“举意”(niya;拉丁语intentio),意思是当从内心认定,这项行为乃是为着顺从真主阿拉的旨意、出于对祂的敬爱而履行的,并且向祂陈明。

 

(八)伊斯兰的建构与犹‧基等外教影响

纵观伊斯兰的宗教信条与功修,可看到它所传袭源自犹太教、基督宗教、拜星教、波斯教、偶像崇拜等的影响;篇幅所限,无从尽述。显然其中犹太教和基督宗教的影响最大。若进深些比较古兰经/伊斯兰中的犹太与基督宗教元素,包括信条、教制等意识形态,以及所引用的伪经与喻道故事,笔者认为伊斯兰受到犹太宗教的影响大过于基督宗教,可称之为“阿拉伯化变种或混种犹太教”(Arabized mutated/ hybrid Judaism)!

在伦理道德层面,古兰经一再引述真主对挪亚、亚伯拉罕、罗得、法老、摩西、可拉、古以色列人等圣经人物世代中不信与叛逆者的警戒与惩罚,进而教诲人们不单当敬拜真主、关注末日与后世,也当有公平、行善、施舍、禁绝淫乱、孝敬父母、慷慨、守信、温和、禁杀无辜〔包括女婴〕、保护孤儿等美德(16:89-91、17:17-37等),反映犹‧基经典与宗教元素。它们显然乃是伊斯兰信仰里头较为崇高信仰与价值观部分的主要来源。

然而在基督福音光照之下,伊斯兰伦理道德的内涵显露诸多偏差与亏欠,尤其在圣战与婚姻制度层面〔在本书第三和十三章有所论述〕。唯在此也略述伊斯兰所允许的隐瞒与欺骗观念(taqiyya)。古兰经3:28,“信道的人,不可舍同教而以外教为盟友;谁犯此禁令,谁不得真主的保佑,除非你们对他们有所畏惧[而假意应酬]……”〔taqiyya具“惧怕、防备”的涵义〕。意思是说,倘若有穆民因畏惧或欲防备某些外教人 —— 当年主要是指犹太教和基督教徒(另参 古5:51),则他们可以假意跟对方友好结盟。

名解经家伊本‧凯西尔(Ibn Kathir)注释说,“如果你们在某地或某时担心遭受他们的迫害,你们可以表面上向他们表示友好,但不能真心实意地与他们为友。布哈里传述,艾宾‧德尔达伊说:‘虽然我们的内心在诅咒一些人,但我们还是在那些人的面前强颜作笑。”[[14]] 另方面按先知穆氏的圣训,一个人在三种情况下可撒谎:为讨好老婆、为使同道和睦、在争战中。[[15]]

按《使者生平》记载,当先知命令门生前往刺杀同在麦地那以言词冒犯他的对头卡卜(Kab bin al-Ashraf)时,门生说他们需要编制谎言把对方骗出来才方便下手。先知鼓励他们放心去行,于是门生乃按计划在夜间把卡卜从卧室骗出来后把他杀掉了。[[16]] 原则上,穆斯林为了阿拉/伊斯兰可以合理化地不择手段来达到其目标。

按古兰经3:54,不信者欺诈、策划〔makaro意指欺诈、策划(deceive,plot)〕,但阿拉乃是最大的欺诈/策划者〔一般译本译之为“计划者”(planner)〕。先知穆氏善于向阿拉求告:策划设计助我,不要策划设计针对我(“plot for me and not plot against me”)。为此,非穆斯林在与伊斯兰主义者的交往中确实有需倍加警惕!但不能否认穆民中也有许多可敬可爱人士,尤其是履行普世价值观者。



[[1]]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全国经学院统编教材编审委员会, 《古兰经基础简明教程》(试用本), 丁俊、马吉德、唐雪梅等编 (北京: 宗教文化出版社, 2008), 页75。

[[2]]    《简明教程》, 丁俊等编, 页75。

[[3]]      基‧伊宗教神观的比较, 可参 安撒灵, 《伊斯兰, 基督教, 真理》, 再版 (香港: YSLJDJ.com, 2015), 页27-37。《简明教程》, 丁俊等编, 页55-58, 75-77。

[[4]]      《简明教程》, 丁俊等编, 页77。

[[5]]      有关基‧伊宗教针对礼拜与祷告的经文比较, 可参 安撒灵, 页268-280。另参《简明教程》, 丁俊等编, 页77-81。

[[6]]      《简明教程》, 丁俊等编, 页81。

[[7]]      Brother Pete, “The Sabians & Islam”, brotherpete.com (Islam-Christian Forum Pt. 1-2); with ref. to Rafat Amari。

[[8]]      《简明教程》, 丁俊等编, 页85。

[[9]]      基‧伊宗教捐献观的比较, 可参 安撒灵, 页281-284; 《简明教程》, 丁俊等编, 页84-86。

[[10]]      Andrew Humphreys, project editor, The Islam Book: Big Ideas Simply Explained (New York: DK Publishing, 2020), pp. 130-133。

[[11]]      原著: Hammudah Abdalati, Islam in Focus, 1975, 由新加坡皈依穆斯林协会出版。其汉译本《伊斯兰教精义》没注明出版机构与日期,也没注明版权事宜。

[[12]]      安撒灵, 页161-164。

[[13]]      安撒灵, 页269。

[[14]]     凯西尔,《古兰经注》, 孔德军译 (北京: 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0), 页183。另参 “Taqiya”, Wikipedia.org; “What Makes Islam So Different: Deception, Lying and Taqiyya”, TheReligionofPeace.com。

[[16]]      Albert Guillaume, The Life of Muhammad: A Translation of Ishaq's Sirat Rasul Allah, 1955 (Karachi: Oxford UP, 2015), pp. 364-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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