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三一真神与十字架的荣耀光辉

 

引言

伊斯兰否定上帝是父,否定耶稣是上帝独特、神性的圣子,也不认识圣灵为拥有真主位格与属性的灵,因此从开始即误解、否定并攻击基督宗教“三位一体”的信仰;古兰经中一些相关经文如下:

古兰经5:72-73,“妄言真主就是麦尔彦之子麦西哈(弥赛亚)的人,确已不信道了。麦西哈曾说:以色列的后裔啊!你们当崇拜真主 — 我的主,和你们的主。谁以物配主,真主必禁止谁入乐园,他的归宿是火狱......73妄言真主确是三位中的一位(“thaalithu thalatha” • the third of the three)的人,确已不信道了。除独一的主宰外,绝无应受崇拜的......” 古5:75,“麦尔彦之子麦西哈,只是一个使者,在他之前,有许多使者确已逝去了......” 看来古兰经误以为耶稣取代了真主阿拉,又把“三位一体”看为是三个各别分开的神。

古4:171,“信奉天经的人啊!你们对于自己的宗教不要过分......麦西哈‧尔撒 — 麦尔彦之子,只是真主的使者,只是他授予麦尔彦的一句话,只是从他发出的精神;故你们当确信真主和他的众使者,你们不要说三位(“thalatha”)......真主是独一的主宰......他绝无子嗣,天地万物只是他的。真主足为见证。” 古5:116,“当时,真主将说:麦尔彦之子尔撒啊!你曾对众人说过这句话吗﹖‘你们当舍真主而以我和我母亲为主宰’。他说:我赞颂你超绝万物,我不会说出我不该说的话......” 古兰经未曾引用正统基督教会通用的“al-thaaluuth al-aqdas”(Holy Trinity)这词汇。[[1]]

(一)三位一体:“基‧伊”宗教1,400年来的纠缠争辩

谈论基督教与伊斯兰的神观,必然要面对有关一神与三位一体这争论了约1,400年的课题。按正统基督信仰,三位一体不单是“功能性的”(Functional Trinity),也是“本体性的”(Ontological Trinity);意思说圣父、圣子、圣灵不单在“功能/工作”层面是合一,在神性“本质/本体”层面也是合一的。本文的论述即为确定这基本真理。与穆斯林谈论信仰,这是个随时有需面对挑战的信念。

探讨三位一体之前,有需慎重声明:古今中外绝对没有任何一个神学家或学者能充分了解三位一体,也没有一个能十分准确地加以逻辑性理解与剖析。因此可意料所有关乎此主题的论述都会多少令人感到力有未逮、诸多局限。其中理由很简单,因三位一体乃是关乎永恒、全在、全能、全知、灵体上帝内在生命的“结构”〔用粗浅的话说〕与运作〔本质与作为〕之“奥秘”。因此面对三一真神,人类只能凭信以敬畏、感恩的心领受祂的自我启示。

论到“奥秘”,不说别的,单就人的本体结构到底是单有身体的“一元论”(unity),分为灵魂‧身体的“二元论”(dichotomy),或分为灵‧魂‧体的“三元论”(trichotomy)即各说各的,难有定论。又如到底光的本质是波道(waves)或颗粒(particles)也争论了上百年。还有原子中电子飞转的轨迹似乎是蕴藏于某种“云团”至今仍难加以确定。更奇异的是表面结实的硬体物质竟然是组合自内部含有巨大空间的原子!其实从浩瀚无穷宇宙至一颗微原子里头的小宇宙,对识者来说无一不是奥秘!

所谓宇宙来源的大爆炸论〔若果属实〕更是奥秘中的奥秘 —— 到底它是从何、如何、为何爆炸,且爆成今日这个样子?!整个过程全然无中生有、自主自发?!对物界表面看来简单不过东西之认知尚且莫测高深,何况面对的是创造与掌管宇宙、超越时空的永恒神灵上帝!因此面对这样的一位上帝,基督徒表白对祂的认识存有诸多奥秘待解,实在是合情合理,绝非无知或闪避说辞。

笔者全然认同名神学家阿利斯德‧麦格拉特(Alister McGrath)所引用古代大神学家奥古斯丁的话,“若您能理解之,那并不是上帝。” 然而人们还须尝试认识祂。麦格拉特说基督信仰对上帝的认识以三位一体的上帝观为顶峰,是极为深奥与丰盛的真理,人们所能知道的乃极为肤浅。[[2]] 诚然基督教的三位一体乃是综合记载于圣经、经由上帝数千年来的自我启示才铸成的集体信仰共识,与古代埃及、巴比伦或印度等的异教乃无缘无关。

另一方面按正统伊斯兰神观,阿拉的本体绝对是人所无从认识的大奥秘,因为对比被造的宇宙万有的创造主阿拉本质上乃是“mukhalafa”(全然另类)。因此论述阿拉的本质本体,原则上只能说祂不是什么什么......;对伊斯兰真正重要的是认知祂的一些属性并遵从祂藉众先知〔尤其是穆氏〕所颁布的谕令,仅此而已!因此若穆斯林取笑基督徒的三位一体“奥秘”,乃是出自对真主、对己和对彼信仰本质的自大自义与无知。

参照本书第八章“基督全备神性的确据”之诸论点,以及本章下文将有所论证对圣灵神性与位格的凭据,可见基督宗教的三一神观,实在乃是神学家从对真主在方方面面给人类客观启示框架中“挤”出来、出自“不得已”的神学建构,绝非神学家吃饱无聊自找麻烦的把戏。然而感恩,这“挤”出来的神论建构恰恰彰显了奥秘三位一体真神的本体本质、自我启示,以及伟大、超乎任何人可想像和描绘的无比荣耀光辉!!

实在说,在探讨本体性三一神论的历史发展过程,过去西方教会所引用的一些观念与用词,常是哲学性形而上难以剖析解释的,如“ousia/substantia • substance/essense • 本质”、“hypostasis • subsistence • 依存/实底/位格”、“persona • 位格/面具”,以及 “generation • 生”、“eternal generation • 永恒的生”、“filiation • 基督的独生”、“spiration • 圣灵的吹出”、 “perichoresis • co-inherence • 三位一体的內部互通”、“hypostatic union • 位格/实底的合一” 等,连古人都难以捉摸,对现代人更是玄奥难懂;看来有需建构符合现代的理解范式。

但无论如何,基督信仰确信三位一体教义乃建立在稳固的天启经文与扎实神学基础。按圣经启示论述,三位一体有需掌握三个层面的真理要素:(1)圣父、圣子、圣灵个别的完整位格;(2)三个位格所共享的全备神性;(3)圣父、圣子、圣灵在本质与功能上的合一;相关经文显示圣父、圣子、圣灵各有其完整位格,但本质上却是一神,非多神。这三大要素乃建构三位一体教义的稳固基石。但若要很理性、逻辑性、准确的分析其个别位格的结构元素以及彼此间在内部如何联系与互动的奥秘,那是只有比“三位一体上帝”更伟大的“上上帝”才能办到的事!

甚愿借此提诉两个内心关注:(1)在不违背上述三大真理要素规范之下,基督徒学者当存谦卑与开明心态尊重“同道”所持的相关论点,避免轻率论断定罪,深知自己所能掌握也极有限;(2)在与穆斯林的对话中,有需加以阐明相关课题的启示性与奥秘性,同时存敬畏与爱心预备好有把握与条理地向质疑者阐述信仰之道。

探索神论时,穆斯林学者不得不时常祭出“bilakaifa”(“莫问如何 ”)和“mukhalafa”(“阿拉是全然另类/不同”,宇宙间绝没什么可比拟/描述)为挡箭牌以回避/回应一些难题;例如古兰经20:39提到阿拉的眼〔“监护”原文为“眼”〕;古28:88、55:27提到阿拉的面〔“本体”原文为“面”〕;古39:67、68:42提到阿拉的手等拟人化描述。问题是阿拉既是无形无像且超越的,何来的眼、手与面?祂的眼、手与面等又是如何操作?阿拉既是无形无相,穆民如何于天园看到祂?

面对上述课题穆民学者乃提供不同解释,有者按字面或当喻意处理,有的索性以“bilakaifa”和“mukhalafa”回应。其实在基督宗教方面,圣经中有更多与上主相关的直接、拟人或喻意描述,笔者认为需要时基督信徒也可作出类似回应,因为对比宇宙万物,甚至对比伊斯兰的阿拉,三位一体的上帝绝对是永恒、更为超越且大有权能的“另类神灵”;何况犹如上述,三位一体乃上帝本体内在的“结构性”奥秘。

本章尝试把基督宗教的神观与救赎观,比较伊斯兰的神观与救赎观,摆在一起摊开论述。单就神观已够复杂,救赎观的内涵也甚深广;要把世界两大宗教的这两大课题,以有限的篇幅加以比较并整合处理难免有所疏漏,尚希阅者包容赐教。

(二)怎样的神成就怎样的事

基督教的神观与救赎观具有极其密切的关系。因为基督信仰的上帝是“三位一体”的上帝,因此基督教的神论、基督论、圣灵论与救赎论是环环相扣、连成一体的。救恩乃是三位一体上帝的共同作为。同样的,伊斯兰的神观也带出相对应的救赎观。伊斯兰否定三位一体,否定圣父、圣子、圣灵之间内在生命的合一,因此它的救赎观跟基督教的两者之间存有巨大差别。伊斯兰所提供的救恩乃是“一位一体”阿拉独个儿的作为。其结局是两者的救赎观绝不是按一些人所说的殊途同归,而是各有所终,后果自负。

论述两者之间的神观与救赎观,有需先厘清个信仰大前提。伊斯兰弃绝三位一体,因它误以为基督教的三位一体乃敬拜阿拉、耶稣和马利亚为三位同尊神明(参 古5:116);或误以为阿拉就是耶稣,耶稣取代了阿拉、贬低了阿拉(参 古5:72);或误会基督教乃敬拜三个不同真主,而阿拉不过是三个中之一或其中的三分之一(参 古4:171;5:73)。先知穆氏当代基督宗教不同派系的基督论内争难免使穆氏本身也产生混淆。

然而上述伊教有关三位一体的观念都是对基督信仰的无知与误解。可悲穆斯林却因而至今犹攻击基督宗教为错谬的多神教,是“以物配主”(shirk)的宗教,控诉基督宗教徒为“不信者”(kafir)。对伊斯兰来说“以物配主”是死罪!这是伊斯兰自创教以来即排斥逼迫基督宗教的一个主要因素。基督门徒极需就此挑战辩道平反。

(三)基督宗教坚持一神信仰

从信仰的大前题而论,基督宗教乃坚持一神信仰(monotheism)。这是整部新旧约圣经的教导,也是历世历代基督宗教信仰的传承。旧约出埃及记20:3,“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又申命记6:4,“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 — 我们神是独一的主。” 然而有需注意:经文中的“独一”〔希伯来文’echad即英语的“one”〕可指“孤独的一”(solitary oneness),也可指“综合的一”(composite/compound oneness);另一个字眼“yachid”则单指“孤独的一”。

但在旧约套用于耶和华上帝的总是“’echad”,可看之为“综合的一”,犹如亚当夏娃两人成为“一体”(创2:24);又犹如在示拿平原天下的人成为“一民”(创11:6)。“’echad”为“一”的用词可包含拥有其他元素或个体的综合体。另一点需要知道的是,希伯来文旧约数千次对“上帝/神”的称谓乃是使用复数的“Elohim”〔单数是“El”〕,如创世记第1章一再提述的造物主“上帝/神 • Elohim”可为例。“耶和华”尊名则以四个神圣字母“YHWH”代替。

显然在圣经上帝/神的称谓“Elohim”是复数,然而相关的动词,如1:1的“创造”(bara)却是单数。来到1:26上帝/神又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 问题:神即是一位,为何这里说“我们”呢?许多学者称之为表示“尊荣的复数”(plural of majesty),但也有学者认为那乃是旧约中“三位一体”的“伏笔”。但无论如何,旧约的一神论是明确的。单凭“’echad”用词不够“证明”三位一体,但也不能排除其可能性。[[3]]

来到新约主耶稣同样宣示:马可福音12:28-30,“28有一个文士来......就问他说,诫命中哪是第一要紧的呢?29耶稣回答说,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30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 在约翰福音17:3,主耶稣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

基督门徒也都如此确认:保罗在提摩太前书2:5说,“因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 他接着在6:15称神为“独有权能”、“独一不死”的神。哥林多前书8:6,“然而我们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万物都本于他,我们也归于他;并有一位主,就是耶稣基督,万物都是藉着他有的,我们也是藉着他有的。”以弗所书4:6,“......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 雅各书2:19,“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 基督门徒对“一神”的回应总是“阿们!”(Amen;阿拉伯语Amin)

两千年来正统基督教会总是向世人宣告:“我信圣父、圣子、圣灵,一位上帝”(I believe in the Father, the Son, and the Holy Spirit – ONE GOD)。在一般的敬拜礼仪上,中东一带的基督教会通常都会在提述圣父、圣子和圣灵的名号后加上“一位上帝”。既然坚持一位上帝,何来的三位一体?如何加以解释 —— 尤其向穆斯林?三一神观与非三一神观跟这两个世界大宗教的救赎观又有何关联?

(四)“三位一体”启示了更伟大的神观

笔者乃是采取历史渐进性解经与处境关联性进路(Biblical, historical, expository and contextual approach)以论述本章主题。谨先略述上帝与基督也即祂的“话/道”之合一关系。笔者认为与穆斯林谈“三位一体”,可从上帝的“伟大性”谈起。这也是伊斯兰的基要信念;这独一的神是超然、至高至伟的。

按基督教圣经的启示,上帝是那么的伟大(God is so great;阿拉伯语Allahu Akbar),以至于那在祂里头(the Word in Him)、属于祂(of Him)、与祂同在(with Him)并从祂而出(from Him)的“话/道”(希腊语logos;希伯来语dabar;阿拉伯语kalimah),不单是带着上帝的动力与创造力,并且能够彰显成为上帝的“另一个己”(alter ego),被差遣出去,成就上帝的旨意。

下列经文彰显上帝话语〔上帝/神说〕的动力与创造性:创世记1:3-9,“3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6神说,诸水之间要有空气,将水分为上下。7神就造出空气,将空气以下的水,空气以上的水分开了。事就这样成了......9神说,天下的水要聚在一处,使旱地露出来。事就这样成了。” 以赛亚书55:11,“我口所出的话也必如此,决不徒然返回,却要成就我所喜悦的,在我发他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 这一切都是出自上帝的伟大能力。

特别在“道成肉身”(the Word became flesh)的主耶稣基督身上,上帝的“话/道”竟然得以成为人,神性加上人性,可说是成为了上帝的“另一个己”,被差遣来到人世间,作个沟通“神–人”关系的典范人(paradigmatic man),以成就上帝拯救世人的旨意(参 约1:1-4,14-18);这全是因圣经中自我启示的上帝是那么的伟大!

本质上耶稣基督是上帝永恒的子,也是祂永恒的“道/话”。身为上帝的“道”,子乃拥有上帝全备的神性(参 约1:1-4)。因这“道”降生成为人,全备的神性从此加上了全备的人性。圣经中的耶稣基督乃结合了真神与真人的属性。基督人性的表彰有如降生、成长、吃喝、顺服上帝、作神的工、感受疼痛、进入死亡等经历,伊斯兰十分的认同〔除了基督的受苦与死亡〕,且宣称他是个圣人并行了好多神迹奇事;却否定基督的神性,也连带地否定三位一体。

(五)圣子基督具有全备丰满神性的凭据

有关圣子基督拥有全备且丰满神性的凭据,本书第八章已有专文论述,故不在此赘述;仅把其中一些论点与相关经文列下以供参照。[[4]]

(1)圣子基督与圣父上帝拥有共同的绝对永恒性

(参 赛44:6,48:12;比较约1:1-2;启1:17-18,22:12-13等)

(2)圣子基督与圣父上帝共同为万物的创造与维系主

(参 约1:1-3;西1:15-18;来1:10-12等)

(3)圣子基督与圣父在救赎、塑造与护卫圣徒恩典上“原为一”

(参 约5:19-29,10:27-30,14:9-11等)

(4)圣子基督乃父上帝全备且丰满神性之载体与彰显

(参 西1:19,2:9;约1:16-18;腓2:6;来1:3;提前3:16等)

(5)圣子基督所展现的神迹奇事在质与量都彰显祂的神性本质

(参 可1:32-34;太5:29-30;约2:11,5:19-26,20:30-31等)

(6)圣子基督与圣父上帝共同为一切神性恩福之源头

(参 罗1:7;林前1:3;林后1:2,13:13;弗1:2-3;腓1:2;启22:21等)

(7)圣子基督与天父上帝共同为敬拜的对象

(参 太2:1-11,14:33,28:16-17;路24:50-52;约5:23;腓2:10-11;启5:11-14)

(8)圣子与圣父共同拥有“神/耶和华/主”的圣尊名称

〔出3:14(比较 约8:58;来13:8等)/ 诗68:18(比较 弗4:8)/ 赛6(比较 约12:37-41)/ 亚12:10-11(比较 徒2:22-23、32-33)/ 亚14:3-4、9、12、16(比较 徒1:10-11;启1:7,16:14-16,19:11-16等)/ 玛3:1-4(比较 可1:1-11,11:15-17;约1:19-23,2:13-17)/ 赛9:6(比较 约1:1-2,20:28;来1:8、10;太28:19)〕

采取“阿拉最伟大”或“更伟大”〔其实“Allahu Akbar”按文法译为比较性的“更伟大”更为正确〕的进路之优势如下:伊斯兰也相信上帝的话(Kalimah Allah)是大有能力的。祂说“要有,就有了”(Kun fayakun • Be, and it is;参 古 6:73;3:46-47;3:59;19:35;2:117;6:73;36:82;16:40;40:68),就如上述创世记1:3、6-7、9、11等经文所引录的;这是对话的一个接触点。古兰经的“说有就有”主要乃是应用在上帝的创造、叫死人复活,以及人性耶稣的被造。

可告诉穆斯林“kun fayakun”的观念原本是出自犹‧基圣经创世记的启示。按圣经上帝的“话/道”不单是创造性与动力性的,并且能被上帝差使去作成祂的工(参 赛55:11)。可进一步的告诉他们,基督教的上帝真是那么伟大(God is so great),甚至是“更为伟大”〔Allahu akbar 的字面涵义〕,因为从他口中所出的话,不单具创造性与动力性,并且能“道/话成肉身”成为一个拥有全备神性的真人,即上帝的圣子耶稣基督,而这乃伊斯兰的阿拉所没有/不能作到的!

当向穆斯林解释说,当基督徒称圣子基督为神/上帝(God),乃因为祂是在上帝里面、与上帝同在、属于上帝,也是出自上帝的“话/道”,且充满着上帝本性的一切丰盛,而绝对不是把主耶稣当着“上帝以外的另一位上帝”。(We call Him God because He is the Word in God, of God, with God, and from God, bearing the fullness of divine nature. We NEVER ever regard Him as “another God apart from God”.)主耶稣也绝不是像耶和华见证人所说的,是一位比耶和华较次等的小神。(Nor is Christ a secondary god lower than Jehovah, as alleged by the Jehovah Witnesses.)

(六)上帝与圣灵,即祂“本体”(personal/ontological)的灵的合一

三位一体包括圣父、圣子、圣灵。圣灵方面又如何解释呢?笔者仍是采取同样进路。圣经中的上帝是那么伟大(God is so great),以至于在祂里面、属于祂、与祂同在,并从祂而出的“灵”或“气”〔希伯来文ruach、希腊文pneuma、阿拉伯文roh、英文breath/spirit,这词汇含有风、气或灵的意思(早期的汉语译本曾把圣灵译为“圣风”)〕;虽未成为肉身,却也同样携带着神全备的位格与属性,被差遣到世上,成就创造、更新和救赎之工(参 创1:2;诗33:6;约3:5-6等经文)。这就是基督教论述圣灵的神性位格、属性与工作的凭据。

(God is so great, that even His breath/Spirit that is of Him, in Him, with Him, and from Him could be so impregnated with the fullness of divine personality and nature, and be sent forth to accomplish His creative and redemptive purposes; hereby consists the basis for Christian formulation of the doctrine on the personality, deity and work of the Holy Spirit.)

进一步阐述圣灵具有“个别位格”(distinctive personhood/personality)之凭据如下:

(1)一般上,人的位格/人格乃展现于其理智、情感、意志;这一切圣灵都拥有之,以此反驳所谓圣灵只是上帝非位格的属灵动力/能力的偏差教义〔如:耶和华见证人(Jehovah Witnesses),简称JW)〕。

圣灵拥有情感:祂会担忧。以赛亚书63:9-10,“9他们在一切苦难中,他也同受苦难......10他们竟悖逆,使主的圣灵担忧......” 以弗所书4:30,“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你们原是受了他的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 路加福音10:21、帖撒罗尼迦前书1:6和罗马书14:17等提到圣灵里的喜乐;罗14:17,“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 忧与乐乃情感的表现。

圣灵拥有悟性:祂会指教、提醒人,也知道一切关乎神的事。约翰福音14:26,“但保惠师,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来的圣灵,他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并且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 哥林多前书2:10-11,“......因为圣灵参透万事,就是神深奥的事也参透了。除了在人里头的灵,谁知道人的事。像这样,除了神的灵,也没有人知道神的事。”

圣灵拥有意志:祂会禁止人,并按自己的意思施恩予人。使徒行传16:6-7,“6圣灵既然禁止他们在亚细亚讲道,他们就经过弗吕家、加拉太一带地方。7到了每西亚的边界,他们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稣的灵却不许。” 哥林多前书12:7-11,“7圣灵显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处。8这人蒙圣灵赐他智慧的言语,那人也蒙这位圣灵赐他知识的言语......11这一切都是这位圣灵所运行,随己意分给各人的。”〔情感、意志、悟性都属于位格的展现。〕

(2)圣灵被称为是另一位保惠师,并与其他主体位格相提并论:约翰福音14:16,“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 马太福音28:19,“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 哥林多后书13:14,“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神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 使徒行传15:28,“因为圣灵和我们〔使徒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你们身上......” 启示录22:17,“圣灵和新妇都说:‘来!’ 听见的人也该说:‘来!’ 口渴的人也当来......”

(3)圣灵也彰显了有位格的上帝之作为,包括创造、启示、拯救、带领等工作。例如创造:创世记1:1-2,“1起初神创造天地。2......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 诗篇33:6,“诸天藉耶和的命而造,万象藉他口中的气而成。” 诗104:30,“你发出你的灵,它们〔各种活物〕便受造。你使地面更换为新。”

 

重生:约翰福音3:5,“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 指教/提醒:约14:26,“但保惠师,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来的圣灵,他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并且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 约16:8,“他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

又如指挥/命令:使徒行传8:29,“圣灵对腓利说,你去贴近[埃索比亚太监的]那车走。” 徒10:19-20,“19彼得还思想那异象的时候,圣灵向他说,有三个人来找你。20起来,下去,和他们同往[到罗马军官哥尼流家里]......” 徒13:2,“他们事奉主,禁食的时候,圣灵说,要为我分派巴拿巴和扫罗,去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 徒16:6-7记载圣灵在使徒宣教旅途上的“禁止”和“不许”。启示录2:7、17、29;22:17,圣灵对教会“说话”。罗马书8:26讲到圣灵的帮助和祷告等等经文,都展现了圣灵的位格。

(4)除了展现神性全备的位格,圣灵也展现神性全备的属性 ― 永恒性:希伯来书9:14,何况基督藉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 无所不在:诗篇139:7-8,“7我往哪里去,躲避你的灵?我往哪里逃,躲避你的面?8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里;我若在阴间下榻,你也在那里。” 无所不能:撒迦利亚4:6,“......万军之耶和华说,不是倚靠势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灵方能成事。” 无所不知:哥林多前书2:10,“......因为圣灵参透万事,就是神深奥的事也参透了。” 全然圣洁:罗马书1:4,“按圣善的灵说,[基督]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

因此,欺骗圣灵即等同于欺骗上帝:使徒行传5:3-4,“彼得说,亚拿尼亚,为什么撒但充满了你的心,叫你欺哄圣灵,把田地的价银私自留下几份呢?......你怎么心里起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 主耶稣说,亵渎圣灵的罪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

对基督信仰来说,因着三位一体,正如“原道”(the Original Word)圣子基督与圣父的合一关系,圣灵也同样是“代替”上帝、“代表”上帝,也“就是”上帝住在信徒心里。伊斯兰没有这样的一位圣灵。古兰经提到的“圣灵”(Roh Qudus)被认为是加百列或某大天使,或阿拉的“气”、或“灵感”而已。这也是穆斯林不能接受三位一体的另一个内在因素。基督宗教坚持上帝唯一,同时拥有对这独一上帝的“道”与“灵”的独特启示,才产生独特的三位一体信仰。相比之下伊教的神观乃显得简单、孤独、贫瘠!

除了以上的论述,还可补充的一个论点如下:搁下旧约经卷不说,单就新约经卷即可随手拈来好些或长或短的经文段落,都在经文或上下文脉呈现圣父、圣子与圣灵的临在与作为,可称之为“三一性”段落(Triadic/Trinitarian passages)。经文显示无论是关乎基督本身,或上帝的救赎工程,圣父、圣子、圣灵都在配搭作工。这些方方面面的启示促使神学与圣经学者深入钻研三者之间关系;三位一体教义于是从中建构。倘若有人对“形而上本体性”的三位一体(metaphysical/ontological Trinity)感到费解,至少“经世/功能性”(economical/functional Trinity)三位一体当是显明的。

兹引述数“三一性”段落以作样本,其中较多是指向三位一体的互动功能:可1:8-12;约1:32-34;太4:1-4;路10:21-22;太12:18、28-32/太28:18-20;约3:34-36/约14:15-17、26,15:26,16:7-15,20:21-22;徒1:4-8,2:17-21、32-33、38-39,5:3-9、29-32,7:55-56,10:38、44-48,20:21-24、27-28;罗1:1-4,5:1-5,8:2-3、9-11、14-17、23-34,15:11-13、15-18、30;林前2:1-5、7-16,3:10-16,6:9-11、17-20,12:4-6;林后1:20-22,13:14;加4:4-6,5:19-25;弗1:3-14、17,2:18-22,3:14-19,4:4-6、30-32,5:18-20;多3:4-8;启1:4-5等不胜枚举。[[5]]

穆斯林常质问基督信徒:圣经哪里有“三位一体”名称?可坦然以告:圣经中并没有“三位一体”这名称,然而正如本文所论述,这观念确有圣经凭据,乃是上帝向人类的自我启示。若有人不要用“三位一体”这词汇是“OK”的!只要他接受上帝的“话/道”和祂的“气/灵”拥有上帝全备的位格与属性,以及两者与上帝內外不可分割的附合关系。

一个人怎么能跟他的“logos • reason • 话/思维”分割呢?同样一个人也不能跟他的“eikon • 像” / “charakteer • 真相”分割;圣经说基督乃是上帝本体的“像”与“真相”(参 西1:15;来1:3)。按希伯来书1:3,基督跟上帝的关系也可类比太阳与它发出的光辉一样,是连系在一起的。另一个层面:正如一个人与他的“pneuma • breath/spirit • 气/灵”是不能分割的〔除非死了!〕,上帝与祂的“圣灵”(Hagio Pneuma)同样永远是合而为一的,犹如太阳与它发出的光辉与热能。

小结:基督信仰肯定的是一神论。“三位一体”绝非是基督教把人〔耶稣〕神化了而变成多神崇拜;它也不是指三位不同的神在意志上合在一起,或一位神在不同世代挂上不同面具扮演不同角色。它要表达的是上帝是那么权能伟大(God is so great and almighty – Allahu Akbar!),以至于本于祂并出于祂的“话”〔道:主耶稣〕和“气”〔灵:圣灵〕都能携带着祂全备的位格与属性,且能被祂差派,按祂的旨意作成祂的工!

永恒的道和圣灵的位格与神性,不是别于上帝的位格与神性,乃是本于上帝、属于上帝、出自上帝,也与上帝合一的位格与神性。因此三位一体的真理绝不违反上帝的独一性与合一性(Tauhid);它反而彰显了上帝的权能与伟大(Allahu Akbar!)。

(七)三位一体的一些类比

严格来说,因着三位一体上帝/阿拉之于万物确是“全然另类”(mukhalafa),万物中绝无任何人、事、物可用来作其“完美类比”(perfect analogies)。但进一步思想,既然上帝乃按着自己的形像创造了有神圣理性的人,又是一位自我启示且主动寻求与人沟通的神,因此为表达对祂的认识,应当还是可“勉强”使用些“不完美的类比”(imperfect analogies)吧!这也是基督信仰的立场。

笔者认为原则上采取些“不完美的类比”以表达对“三位一体”的信仰还是必要的,让人看到至少按理性逻辑它并不是“匪夷所思、无可理喻”,反而是大有可能的。暂且搁下以往年代学者所引用之类比不说,生活于当今科技世代,笔者乃尝试从一些科技常识找些灵感分享,祈盼得以发挥些抛砖引玉作用。

约三十年前的一个清晨,笔者开车上班时看到前面交通灯转红而停在一个十字路口,突然引发个顿悟:何不“勉强”以之为类比阐释三位一体?摆在面前的是一个〔或一座〕交通灯,它乃是以其红、橙、绿不同颜色的三盏灯泡〔具有个别特色〕展示它的存在,并发挥它在路上“救人”的功能。同样的只有一位上帝,而这位“独一无二”的上帝乃是以圣父、圣子、圣灵的三个位格〔同样的具有个别特色〕向人类启示祂自己,并在人世间发挥祂救赎的功能。试问阿拉既是“无所不能”,倘若祂选择以三位一体范式彰显祂的本性与大能作为,有什么不可能、为什么不可以?!

另一个可“勉强”引用的比喻是“水”和它的三种形态:本质上水是氢氧化合物“H2O”,而它乃是藉着水分〔液体〕、冰块〔固体〕与蒸汽〔气体〕彰显其存在并发挥其功能。这三者在本质上合一〔都是H2O〕,在形态与功能却各有特色,也都可个别性存在;显然水的成分同时含有合一性与个别性。更妙的是在适当的气温与压力之下,它可以产生一个“三态共存点”〔triple-point;纯水分的三态共存点呈现于0.01°C〕。

有学者认为水的类比不管用,因它在特定温度下从一种形态改变成为另一种形态,但三位一体的上帝不是这样。这论点从某角度看有些道理,但从另个角度看却未必,因如上述事实上水的三种形态可同时共存,如在一个玻璃缸里头可同时看到水分、冰块和冒着的水汽,同时要的话也可把三者分开;当然还有其“三态共存点”呢!水都如此,为何否定圣父、圣子、圣灵可同质共存,也可按需要个别展现与操作?难道上帝/阿拉比水更不中用?虽非完美,H2O与其三态仍然是个可用类比。〔其实是个相当不错的比喻!〕

若有需要或也可“勉强”以三合一的原子(atom)作个比喻。按一般理解,原则上每颗原子里头都有中子(neutron)与质子(proton)合在一起的核心(nucleus),以及与它们合而为一的电子(electron),环绕着核心的轨道(orbitals)飞奔〔其云状轨迹甚难确定〕。这三者的各成分都具有个别特性,例如中子乃无或中性电荷(neutral / no charge),质子含正电荷(positive charge),而电子乃含负电荷(negative charge),共同组成可说是个“三合一”的互动结构。其电子还有可能因外来的“推/拉”动力而脱离自己的轨迹与别的原子结合。难道阿拉小于一颗原子吗?!

另者或也可使用硝酸盐为比喻:美国从伊教归信基督的纳比‧库雷希医学博士( M.D.)分享大学化学课如何帮助他接受三位一体教义。他在信主自传《在清真寺寻找,十架下寻见》(Seeking Allah, Finding Jesus)中写道:“一个硝酸盐分子始终同时拥有三个共振结构,从来不是只有其一。这三个结构是分开的,但它们永远为一。它们是三合一......若世上可以有东西是三合一,虽然难以理解,那上帝为什么不可以?”〔笔者自译〕

原文:“One molecule of nitrate is all three resonance structures all the time and never just one of them. The three are separate but all the same, and they are one. They are three in one...if there are things in this world that can be three in one, even incomprehensively so, then why cannot God?”[[6]]

针对那些一再强调以物界如“幼儿园”级数算石块或木块的加法“1 + 1 + 1”是等于3而不可能等于1的反对者,可简单的回应谓:既然上帝是与物界截然不同的“灵”,为何不能换个乘法如“1 × 1 × 1 = 1”方程式加以处理?上帝或阿拉既然是那么浩瀚伟大,为何把祂局限于像数石块或数木块的幼儿园加法公式?坦白说,面对上帝的本质本体,特别在今日高科技世代,若仍只会以1 + 1 + 1等于3来否定三位一体信仰乃极其不智!别的不说,单就整个看得见的宇宙〔物质〕乃是由看不见的能量(energy)所建构这一基本科学知识(E = mc2)就已是令人不可思议!但这科学事实对古代人来说肯定是天大的无稽神话!

然而正如上述,宇宙之间实在没有什么可用来作“三合一神圣本体”(the Trinitarian Godhead)的完美类比。基督徒引用些类似比喻至多只能祈盼它发挥点启迪/开窍作用,激发有心人进一步思考属灵真理。为此针对神性本体的理性、逻辑性剖析,到头来敬虔人确实有需谦虚地以“bilakaifa”(“莫问如何 ”)作回应。更重要的是存心敬畏与感恩接受上主藉着圣经、基督与圣灵向全人类所彰显的自我启示。这启示不单彰显了上帝极大无比的大能,以下的论述显示它更彰显了祂对全人类极大无比的永恒救赎恩情。

(八)三位一体的上帝为人类成就了更极大无比的救赎恩情

接着必须探讨基‧伊两大宗教之神观如何影响个别的救赎观。上帝为什么“会有”、“要有”三位一体的自我启示呢?三位一体的观念在理性上的确给人困扰!〔“一位一体”显然是简单得多!〕基督宗教的回应是:所以“会有”三位一体,因为诚如上文所论述,基督宗教的上帝在能力上是“那么的”伟大(SO GREAT),以至于祂的“道/话”能成为肉身;祂的“灵/气”也能带着神性位格与属性被差遣成就父上帝的工。

至于所以“要有/当有”三位一体的彰显,是因为基督宗教的上帝不单在能力上极其伟大,更是因着祂对世人怀着极其伟大的爱,即“十字架的爱”。天父上帝的心里有个十字架,而这十字架的爱,乃是透过道成肉身的基督与祂的十字架,以及圣灵的赐下与内住在人心里而显明出来。三位一体所启示的上帝,不单是超常的伟大,更是超常的慈爱怜悯,为了拯救罪人而主动地为罪人作出自我牺牲。

圣经说上帝是爱,且是“那么的”爱(SO loved)世人(参 约3:16)。旧约显明上帝爱世人,是与世人尤其是祂的子民同受忧患与苦难的上帝。诗篇68:19,“天天背负我们重担的主,就是拯救我们的神,是应当称颂的。” 另有赛63:9,“他们在一切苦难中,他也同受苦难,并且他面前的使者拯救他们。他以慈爱和怜悯救赎他们......”等经文。新约更进一步彰显了上帝为人类承担苦难且舍己牺牲的爱,乃从两大层面体现出来。

(1)各各他的十字架显明了上帝心里的十字架

约翰福音3:16,“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罗马书5:8说,“唯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问题:参照上述经文,为何基督为我们死,所显明的却是上帝的爱?答案是犹如哥林多后书5:18-19所说,“一切都是出于上帝,他藉着基督使我们与他和好......这就是上帝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 为何说“一切都是出于上帝”?上帝如何“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

答案的关键就在父与子之间的合一关系:子乃是那―位“在父里面(in God)、属于父(of God)、与父同在(with God)、出自父(from God)又回到父前(to God)”的永恒儿子。祂拥有父上帝本性的一切丰盛,与父具有不可分割关系〔胜过骨肉之紧密联系〕;因此基督的死乃是上帝在基督里的自我牺牲,虽然不是父本身被挂在木架上。因此基督的十字架也反映了圣天父心里的十字架。一般信徒对这基本福音信仰有所认知。

(2)圣灵的赐下与内住也显明了上帝心里的十字架

圣灵是父上帝的灵;诚如上述,圣灵在上帝里(in God)、属于上帝(of God)、与上帝同在(with God)、也出自上帝(from God),与父上帝具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因此与圣子一样,圣灵也是代表上帝(represent God)、代替上帝(substitute God)且也就是上帝(and is God)赐下并内住在信徒心里。约翰福音1:1-4的“道”,若以“灵”字代替,也是同样正确,只是圣灵没有如基督般“灵成肉身”(约1:14)。

虽然没有“灵成肉身”,其实上帝赐下祂的圣灵,让祂内住在人心里,对上帝来说也是一种沉重的十字架。可惜一般信徒没有这方面的认识,恐怕好些教牧同工也对这层面真理感到陌生。为何说圣灵内住在人心里,对上帝而言也是一种沉重的十字架?

  1. a.圣灵要在一切的事上指引信徒,像父母指引儿女(参 罗8:14);
  2. b.当信徒不体贴顺从圣灵,圣灵会因此而担忧(参 弗4:30;赛63:9-10)。作过父母的,多少能体会为儿女担忧是何等的十字架,有时甚至重过死亡之痛!
  3. c.当信徒有软弱,圣灵扶持信徒,为信徒叹息、代祷(参 罗8:26-27);扶持、叹息、代祷都是十字架的记号。从这些角度看,谁说圣灵在人心里的作为不也显明了上帝心里的十字架?因此三位一体乃彰显了十字架的荣耀光辉;原来上帝对世人深深的怀着舍己、牺牲的爱,不单从各各他的十字架,也从圣灵的赐下与内住彰显出来。

(3)“三位一体”进一步的救赎功能

“三位一体”的自我启示,不单让世人看到上帝的伟大,也彰显了祂内心十字架舍己的爱,并且更进一步的成就了其救赎功能如下:

  1. a.道成肉身使那无罪的耶稣基督,得以替世人成为罪,叫信徒得以称义、成义(参 林后5:21);
  2. b.道成肉身的主与人类共同的面对死亡,并胜过死亡而击垮魔鬼的权势(参 来2:14-15);
  3. c.道成肉身与圣灵的内住把永生带到人世间来,叫人类信靠祂,接受祂,得以与上帝的生命与性情有份(参 约壹5:11-12;约3:3-6;彼后1:3-4);
  4. d.道成肉身与圣灵的内住也标志着上帝与人同在、同行、同劳、同忧、同叹息;并一路扶持人、造就人,使蒙恩人得以更像基督,成长为上帝圣洁、尊贵、永生的儿女,至终与上帝永远同在、同工、同荣。(参 罗8:28-30;启22:5)。

显然没有道成肉身就没有代罚替死的救赎恩情,因为世人都犯了罪,没有一个有资格成为他人救主,罪人也不可能复活胜过死亡。同样没有圣灵的感动与内住,世人不能靠自己认识归信主,也不能获得重生与上帝的生命与性情有份成为天父儿女。古代名希腊教父爱任纽(Irenaeus,约130-202)曾描述圣子与圣灵为天父从天上伸向人间的两只手,以拯救并培育世人。哈利路亚!只有三位一体的上帝能够成就这么样伟大的救恩!

(九)否定“三位一体”的上帝观

(1)其上帝或阿拉可以非常怜悯人,却没有对世人舍己的爱,更遑论主动地为罪人作出自我的牺牲。因为这样的爱,只能藉着上帝的话“道成肉身”,并在十字架为罪人“代罚替死”的救赎恩情彰显出来;同时也藉圣灵的赐下并内住在信徒心里的大爱显露。

(2)其上帝或阿拉是“非社交性的”(non-social),因孤独的一位一体自然无所谓“社交”可言。但人缺了社交是不能活的;人是理性、德性、灵性的活物,也是社交性的活物(social being)。请问穆斯林这社交性从何来源?对基督宗教,三位一体的上帝是社交性的根源,因圣父、圣子与圣灵之间在永恒中有灵里的交流契合。人既是按上帝的社交属性与形像造的,因此也自然显为社会人;这是相关问题最优越的答案。

(3)非社交性的上帝或阿拉可以与人非常亲近,甚至像脖子与其经脉般密切,却没有也不可能内住人心里,与人同在同行,培育属灵生命的成长。它的阿拉是孤寂的,高高在上与人类绝然不同;就算很接近很接近人,神人之间仍有个不可逾越鸿沟。祂不可能跟人类有灵里或生命中的契合。伊教苏菲神秘派(Sufism)信徒渴慕寻求灵里与真主的契合,乃被正统派判为异端。但真要在这层面获得满足,唯靠圣灵的内住才能获得与真主在灵里的契合。

(4)其上帝或阿拉可以给人今生来世的许多好处〔包括古兰经所应许、美女成群且酒肉满盈的天园〕(参 古 4:57;37:40-49;38:49-52;52:17-20、23;55:56、70-72;56:10-24;47:15),却没有也不可能把祂自己的生命与性情赐给人。按伊斯兰神是神、人是人,人绝不可能与神的生命与性情有份。

但对基督信仰来说,福音不单带来赦罪之恩,更藉圣灵的赐下与内住赐予世人“神类”(God-kind)生命与性情,正如彼得后书1:3-4所说,“上帝的神能已将一切关乎生命和敬虔的事赐予我们......叫我们即脱离世上从情欲来的败坏,就得与上帝的性情有份。” 基督门徒所祈盼最大的福,绝非将来在天园得什么无穷尽的感官享受,而是在此生此旅即蒙救赎,在灵里与天父契合,在基督里生根成长,越来越像基督,荣上加荣,成为上帝圣洁、尊贵、永恒的儿女;将来在新天新地永与上主同在、同工、同荣(启21-22)。

(5)末了,尚可从宗教哲学角度作个评价 :“三位一体”(Trinitarianism)的神观比较“万物皆神”(Pantheism)与“万物有神”(Panentheism)的神观,还有“一位一体”(Unitarianism、Islamic Tauhid • 伊斯兰一神论)的神观是更加的优越。何以见得?“万物皆神/万物有神”把神观的门口开得极广,结果导致偶像崇拜或自我神化。“一位一体”则摆向另一极端,把神观的门口锁得太紧,导致神人之间无可逾越的隔离,神与人的生命与性情不得相通。“三位一体”体现的神人关系是最为真实、中庸、实用。

“三位一体”神观的门口恰到好处:其中有圣父的“超越/在上”(transcendence/above)、圣子道成肉身的“临格/同在”(incarnation/presence)和圣灵降临的“潜在/内住”(immanence/indwelling),涵盖天上地下人间,又不至于把物质神化或偶像化。神与人之间有“我-祢”(I-Thou)关系也有“天人合一”(God-Man communion)关系。伊斯兰对真神只能求外在的“我-祢”,不敢也不能寻求内在的“汇通合一”,除了被看为是极端/异端的苏菲神秘派。但这一切都涵盖在基督的福音恩赐!

“三位一体”的关系乃是“神圣本体”(Godhead)之内三个位格彼此间圣爱联系的典范(paradigm)。这爱的典范也可藉着圣子与圣灵体现在圣徒对神与对人的联系中,正如主耶稣在约翰福音17:20-21所祈盼:“20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21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 这爱的典范至终可涵盖全人类!美哉圣哉,何等深邃、崇高、伟大、奥妙、辉煌的三位一体!!失之真是天大的亏损!!

(十)在三位一体的启示中,圣父仍然为首

按旧约启示,永恒的圣父为神性本体(Godhead),与祂同样永恒的“话/道”与“气/灵”乃是在祂里面、属于祂、与祂同在的“存有/位格”。这永恒“存有/位格”的实际状况绝非人所能想像或描述,只能以“mukhalafa”、“bilakaifa”回应,并加上说“al-hamdulilah”(“颂赞归主”)。神学家无需在这层面争论,因到头来都离不了极其有限的人为想像与描述,不会有具体的结果;但都必须接受这二先存/永恒实体的存在与真实。

来到新约,神性本体父上帝为了成就祂为普世人所预备的救赎恩情,并赐予永恒生命;祂的“话/道”乃成为肉身,即“上帝独特圣子”;祂的灵也携带着神性的位格与属性沛降人间,彰显了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荣耀光辉 —— 涵盖本体性与救赎性的荣耀光辉,也即是彰显于基督福音的荣耀光辉,基督教会乃受命把它传播彰显于普天下。

当神性人性合一的圣子完成了救赎圣工,万物都屈服在祂权下;保罗说:“万物既服了他,那时,子也要自己服那叫万物服他的,叫神在万物之上,为万物之主。”(林前15:28)圣子基督绝不篡位。圣灵也从不逾矩:祂的使命乃是为见证与荣耀基督(约15:26,16:14)。至终一切的一切都是为要叫父得荣耀(参 太5:13-16,15:29-31;路5:24-26,19:35-38;徒2:46-47,3:6-8;帖前4:1、3-5、7-8;彼前2:9、12、16-17等),而父的荣耀乃是属于三位一体神性本体/整体共有的荣耀。

及至启示录所显示的终极性景观,可见圣灵〔“七灵”〕仍然“附合”于圣子(启3:1、22),同时仍然作着祂的工(启5:6)。而圣子乃同坐于圣父的宝座,而非另立宝座(启3:21);圣子乃在圣父的同一个宝座接受尊荣与敬拜(启5:11-14)。在新天新地,生命水的河即从圣父与圣子的宝座流出(启22:1)。

接着经文说圣父与圣子的仆人都要侍奉“祂”,也要见“祂”的面,并承受“祂”的名(启22:3-4)。注意这里都是提到单数的“祂”为侍奉对象,以及单数的“面”与“名”。但经文显示这“祂”应当是包括“父神与羔羊”两个主体。其奥妙之处是虽涵盖两个主体,却使用单数的“祂”代名词。在启示录圣子的“羔羊”形像十分突出,共出现了28次;因为祂曾道成肉身成为“被杀的羔羊”,而这乃是救恩的主轴。

这一切的一切显示圣子与圣灵从永远到永远都有“属于父”又“附合”于父的关系,即三位一体的关系。圣父仍然为首,上帝仍然为一。三位一体绝不逾越上帝的独一性与合一性。单从这神学角度说,基督宗教绝对有权使用“阿拉”(Allah)名堂称呼上帝,而任何企图把它占为己有的穆斯林乃霸道无知。

(十一)结语

透过三位一体上帝的自我启示与作为,让人看到基督宗教的上帝的确比伊斯兰的阿拉更为伟大。祂不单彰显了更伟大的权能,更彰显了祂对世人更伟大的爱,并赐予更伟大的救恩。伊斯兰的上帝心里没有十字架,天父上帝却怀着一个永恒的十字架,藉着耶稣基督与圣灵把它充分的显明了出来。“道成肉身”和“圣灵的赐下与内住”,犹如上帝从高空伸下到人间的两大膀臂 —— 充满慈爱怜悯与大能力的膀臂,把世人拥入祂永恒与爱的怀抱。三位一体绝不意味着三神崇拜,它乃表彰了独一上帝的伟大权能与奇妙救恩。

三位一体的真理难以在所谓纯理性和逻辑的基础上加以剖析,只能让蒙恩人在父上帝和主耶稣舍己之爱的感召以及圣灵的动力中加以体会。信徒既与上帝爱的生命与性情有份,最大挑战是如何把那舍己的爱,也是圣洁的爱在生活中表彰出来。这是基督信仰的精髓,也是基督门徒最有效的见证。在圣灵的光照与动工之下,生命的见证加上恰当的护教、传讲、教导,当能带领许多慕道者,包括穆斯林归信基督。大哉:绝无仅有的三位一体,绝无仅有的救赎恩情![[7]]



[[1]]      笔者注意到Yusuf Ali 针对古兰经中相关“三位一体”的偏差翻译, 最先乃是从 Samy Tanagho的著作Glad News! God Loves You My Muslim Friends (Colorado Springs, CO: Authentic Publishing, 2006), Chapter 25有所看见。过后从answeringislam.org 的一篇专文“Qur’an/versions/ali-html” 获得进一步的认知。

[[2]]      Alister E. McGrath, Understanding the Trinity (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88), p. 9。

[[3]]      Michael L. Brown, Answering Jewish Objections to Jesus, vol. 2 (Grand Rapids, MI: Baker Books, 2000), p. 10。

[[4]]      笔者个人认为论述基督神性的著作当中, 罗伯‧雷蒙的《耶稣 – 神性弥赛亚: 新约的见证》写得最扎实精辟, 值得大力推介; Robert L. Reymond, Jesus, Divine Messiah: The New Testament Witness (Philipsburg, NJ: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Publishing, 1990)。

[[5]]      Robert M. Bowman Jr., “Triadic New Testament Passages and the Doctrine of the Trinity”, The Journal for Trinitarian Studies and Apologetics, edited by Michael R. Burgos Jr., vol. 1, no. 1 (Biblical P, 2013), pp. 7-54。

[[6]]      Nabeel Qureishi, Seeking Allah, Finding Jesus (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2014), pp. 195-196。汉译本: 纳比‧库雷希,《在清真寺寻找, 十架下寻见》, 張明敏译 (台北: 究竟, 2017), 页241。

[[7]]     本文乃笔者前后经过约30年的神学探索、思考、整合处理的论述, 曾在某些教会刊物登载; 此为截至2021的修订与增订版, 甚愿与所有关注“穆宣”挑战的基督门徒分享。祈盼穆斯林慕道者也有契机加以阅读且从中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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