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神學、哲學的不同功能

我們考察宇宙的一些方面,期間我們已經對科學的各個方面有了一個概述。在一個非常不同的知識層面,我們發現神學(Theology),即關於神(Theos)的邏各斯(Logos,道)。這基本上限於神在他的話語中對人類的自我啟示,並通過從深不可測和複雜的宇宙的存在和生命本身的不可思議的奇跡中得出的啟示得到補充和加強。

與此相比,哲學是「對知識、真實和存在的基本性質的研究…對有關價值、理性、心靈和語言的一般和基本問題的研究。這類問題通常是作為疑難提出的」(維基百科)。「那些研究哲學的人永遠都在詢問、回答和爭論他們對生活中最基本問題的答案」。(佛羅里達大學哲學系)

法國哲學家讓-保羅-薩特(Jean-Paul Sartre)說「神的存在已經被科學否定了」這話時暴露了自己。然而,他並沒有告訴我們,科學如何能證明或反駁神的存在。他的哲學的悲劇性在他後來的感歎中得到了體現:「神不存在,我不能否認;而我不能忘記,我的整個生命在為神呐喊。」弗朗西斯-謝弗(Francis Schaeffer)以幽默的口吻解釋了一個現代現象:「我們應該注意到我們這個時代的這個奇怪的標誌:唯一允許的絕對是絕對地堅持沒有絕對。」

17世紀的法國數學家、物理學家、發明家、作家和哲學家布萊斯-帕斯卡爾(Blaise Pascal)的一句話證實了這一點,他要求我們思考「神存在是不可理解的,而他不存在也是不可理解的。」1945年因信仰而被蓋世太保殺害的迪特里希-潘霍華(或翻譯為朋霍費爾)(Dietrich Bonhoeffer)更形象地指出:「一個讓我們證明他存在的神將會是一個偶像」。

鑒於所有這些證據,每個理智和誠實的人,除了要認真質疑無神論的世界觀,就沒有什麼智識上的選擇。我們必須接受的是,除了科學能夠和應該探索的東西之外,還存在另一個領域,即「看不見的世界」。而這並不是僅靠智識就能發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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