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的先入為主和非洲人的現實狀況

當今時日,在目前教會植堂思想指導下被培養出的工人們,都幻想著建立一種真實家庭教會的運動。畢竟,早期的教會沒有建築物。制度的發展對於倍增的阻礙有據可查。在福音真正復興的地方,家庭教會運動往往是結果。當然,據說相比於一個圍繞著引入教堂建築為中心的運動,一個在家庭層面上實行的運動將更能在文化上具備歸屬感。所有這些論點基本上都是正確和有效的,但是主體文化並不是一張等著被書寫的白紙。

根據我的經驗,在非洲的穆斯林,他們的思想和感受受他們的文化影響,他們強烈地被擁有一個教堂建築的想法所吸引。他們對地點以及空間的使用很敏感,這是外人所沒有的。他們居住的家有非洲以外的人通常不會注意到的劃分界限。穆斯林可以在他們的家禱告,但要在特定的地點和條件下進行。人們更喜歡在清真寺裡禱告;他們經常採用的做法往往只是在家門外設立一個特殊的空間。無論一個家庭的官方法律地位如何,它都不像西方意義上的家庭那樣屬於私有財產。一個家庭要成為親屬關係以外的人可以聚會的場所,就需要對公共空間和私人空間的安排進行調整—這並不是說只有這兩類空間。

應當承認在我有限的經驗中,我注意到,近代的萬物有靈論背景的基督徒和擁有多個世紀伊斯蘭背景的穆斯林之間在生活安排上截然相反,他們之間有著深刻的區別。這兩類人都不傾向於把自己的家變成公共集會的場所。對於我們的討論來說,蘇菲派的教長(sheikh)可能是一個極為重要並且值得注意的例外,因為他們是圍繞他們的事工來建立他們的家庭生活。但即便如此,他們也沒有把家庭經營成一個開放空間。空間的組織對他們來說尤為重要。一個成功的教長會在他的私人住所之外,留出一塊地方來進行敬拜和教導,他會以不同的方式使用兩個空間。可以肯定的是,家必須是傳播福音和表達福音的地方,但這並不意味著它自然就將是信徒聚會的場所。

不管潛在的原因是什麼,非洲人喜歡為屬靈的用途留出專門的空間。有人可能會說,這是因為他們需要教導,他們是根據屬人的肉體來思考的,一旦被啟蒙,他們看待事物的方式就會不同。這就形成了一個強有力的矛盾。如果目標是在那個文化中植入一種運動,人怎麼能如此隨意地拒絕其中選擇的潛意識的特性?如果在家裡聚會被定為一個基本的戒律,而其地位要與穆斯林在禱告前必須強制洗手一樣重要,那麼這種文化偏好可能會被克服。它能否持續是另一回事。穆斯林不再生活在與世隔絕的社區裡。他們知道穆斯林有清真寺,基督徒有教堂。企圖抹殺常識是一種大膽的抱負。

雖然聖經中的例子與家庭有關,但並沒有堅持認為家庭是唯一適合作為基督信徒聚會的地方。那麼關於倍增運動的觀察記錄說明什麼呢?我認為,可以這樣說,當有快速增長的、精力高度充沛的運動出現時,尤其是在一個競爭激烈的環境中,以家庭為基礎的活動是標準規範。然而,這是對所發生事情的觀察,而不是對起因的觀察。它更不太能量度人們的渴望。一般來說,當這樣的運動確立之後,這些運動就會開始將建築物區分開來。家庭層面的活動是對壓力環境的反應,而不是增長的關鍵。

有人以為,教會植堂工人要把從其家庭經歷中獲得的、所有有關教堂應該是什麼樣子的觀念拋諸腦後,而應該回到聖經的本質;這想法已經成為一種教會植堂正統做法的不可或缺的協定。任何特定國家的現有的組織架構都被假定是問題的一部分,而不是解決方案的一部分。

這種方法有很多智慧。然而,說到跟隨基督意味著什麼、教會是什麼這樣的話題,若想像外面來的工人是唯一的信息來源是一種虛幻空想。一些在一個特定的群體中追求植堂運動目標的工人,他們的做法,就像那裡沒有其他基督徒存在一樣。這種對被當地人視為真理的事情的含蓄否認,導致了一個問題,卻是其策略並不信任人們去回答的。這種非語言的模式傳達了一個令人困惑的信息,並且削弱了福音,因為福音不僅講個人的救贖,也講基督把來自不同部落和語言的人召集到一起。福音的真正教導必須始終包涵描述出我們與全球的基督肢體之間的連通性。盡管這是複雜和混亂的,但它卻增強了信息的力量,因為根據定義,全球的信息比純粹在本地或個體某人的信息更具權威性。

最近流行的另一種方法,是把教會植堂者看作是僅僅為人揭露好消息和向人提供聖經的人。然後,他們讓這群新信徒做出所有在文化上具有敏感性的決定。敬拜的形式、禱告的模式、家庭生活等,諸如此類的事情都將由信徒在聖靈的指引下解決。

原則上,這似乎很合理。然而,我猜想,這其中伴隨著一種避免與其他人糾纏過甚的心理。使徒保羅確實一直在不斷遷居,並沒有在某個地方耕耘許久。的確,他也是在自己的文化中開展工作的,他發掘了一些已經掌握大量聖經知識的皈依者,經常讓年輕一點的同伴在那個地方留下,至少監督一段時間,然後他再返回,去處理背離他先前所立下的榜樣的情況。他一次又一次地把他自己和他的團隊稱為可以效仿的榜樣,而不僅僅像那些傳授一些可以應用的原則的人。他們建立了敬拜和禱告的模式。聖經的明證是,教會的植堂者既是一個模範榜樣,也是一個溝通者。例如,看使徒行傳20:18—35;哥林多前書11:1,16;腓立比書3:17;帖撒羅尼迦前書2:9—14。

伊斯蘭已經在非洲根深葉茂,並主要通過積極分子和追隨者來擴展自己,他們把自己當作一個可以效仿的榜樣。他們從不試圖教導新穆斯林應用一套原則,也不教他們解釋古蘭經的方法以解決可能出現的問題。誠然,伊斯蘭的屬靈動力不是基督教的,聖經也不是古蘭經。穆斯林沒有聖靈可以依靠。

這就是說,伊斯蘭在非洲的成功部分原因是出於與當地文化的合作。信念是通過行為模式來傳授的。老師被認為是生活各個方面的榜樣。求知者和信徒是要與人交往,而非去理解原則。權威是可以通過被視為與他人聯繫在一起的活生生的人來獲得的。這和早期教會的做法沒有太大區別。

使徒保羅曾經提出這樣一個問題,「這事誰能當得起呢?」(哥林多後書2:16)他的回答是在幾節之後。「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精意』或作『聖靈』)」(哥林多後書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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