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預言和應驗

根據《福音書》,耶穌從死裡復活後,加入了兩位正從耶路撒冷行路到以馬忤斯村的人。兩人彼此談論耶路撒冷過去幾天所出的事:耶穌如何被釘十字架、他們目前如何聽見耶穌之墓被人發現是空的,以及關於天使們顯現說耶穌活了的報導。

那兩人既困惑又沮喪。他們說,“但我們素來所盼望、要贖以色列民的就是他!” (《路加福音》24:21)。

耶穌便加入了談話。耶穌問道,“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 (《路加福音》24:26)。 “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路加福音》24:27)。

根據《福音書》,耶穌本身表明他的身份和任務應驗了希伯來文聖經(《舊約聖經》)上關於他到來的預言。耶穌後來在升天前向其門徒顯現時,提醒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路加福音》24:44)。這三個詞語代表了希伯來文聖經的三個部份 – 《托拉》、《先知書》和《聖錄》。耶穌當時所想的到底是甚麼?耶穌要其門徒從聖經明白甚麼呢?“照經上所寫的,彌賽亞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裡復活,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路加福音》24:46-47)。

既然耶穌宣告《舊約聖經》中有指著他的預言,穩妥的做法便會是注意這些預言並根據《福音書》查出它們如何應驗在耶穌身上。若耶穌說的是實話,《舊約聖經》的預言便對他的身份和工作提供了可信的線索。親愛的讀者,《溫柔回答》這最後一集只是旨在把《聖經》中的耶穌推薦給你。關於《聖經》是否可靠的問題,已在先前幾章充分地 – 即便不是徹底地 – 解答,《古蘭經》也已證明是一部有自身問題的經典。爭議如今可以平息,以就經書的內容展開友好的對話。

《溫柔回答》這最後一集中有《舊約聖經》預言應驗在耶穌身上的幾個宣稱。單單宣告某個人物應驗經上的預言是不夠的。要將預言與某特定的人或事聯繫起來,必須有充分的理由。沒錯,說預言在某個人身上應驗是一種宗教性的真理宣稱。信徒憑著信心接受該宣稱。但關於預言,人們能說的就是這些嗎?某特定的人或事應驗預言又有甚麼意義呢?

《福音書》在多個層面上積極將應驗表明出來。有時候,它記述耶穌自稱應驗了預言,如《路加福音》第24章中所記的。其他時候,《福音書》的作者們圈點出《舊約聖經》的預言,並言明它們在耶穌身上得了應驗。這些作者也提供了耶穌生平事蹟的一些細節,是他們認為與預言相吻合的。他們極力在古代預言和他們所見證的事之間建立對應關係。對他們來說,應驗的確據在於他們所經歷的現實 – 他們所看見、所聽見和所摸過的。

  1. 《以賽亞書》中關乎一位僕人的預言

先知以賽亞的書所呈現的一系列美好預言,關乎一位神秘的“主(耶和華)之僕人”。《聖經》的許多讀者最終稱這些預言為僕人之歌(Songs of the Servant)。由於有些歌(或詩)描述這僕人必須忍耐,許多讀者理解到這僕人擁有一位“受苦僕人”的肖像。

僕人之歌蘊藏在《以賽亞書》的一大篇幅即第40 ~ 55章之內。但一些學者也將第61章的第一部份包括在僕人之歌當中,縱然僕人一字沒出現在該章節裡。第一首僕人之歌出現於《以賽亞書》第42章中。眾所周知,主先在那裡介紹這僕人說,“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扶持…”(《以賽亞書》42:1)。第二首歌可在《以賽亞書》第49章的第一部份中找到,而第三首歌則從《以賽亞書》50:4開始一直到那章的盡頭。最為人所知的歌是第四首,《以賽亞書》第53章,雖然那歌實際上似乎始於第52章末了的經節。

《以賽亞書》的預言原來對《福音書》非常重要。

在耶穌侍奉中所發生的事和他個人的特點上,《福音書》的記載與《以賽亞書》僕人之歌的經節相吻合。《新約聖經》的許多其他章節含有這些歌的直接引文,或這些歌可辨識的迴響。最早期的基督徒們將僕人之歌理解為是耶穌到來的預言;而這些歌進而為基督徒們提供了用語來描述耶穌的本質、他所行的事和他行事的方式。伊斯蘭教最初幾個世紀期間,住在穆斯林帝國內的東部基督徒們同樣提出《以賽亞書》的預言來向他們的穆斯林統治者論證耶穌神聖的榮耀。

  1. 《以賽亞書》手稿的可信度

親愛的穆斯林朋友,這是個有趣又值得進行的對話。談到《以賽亞書》中的預言和它們是否已應驗時,不需要因為對《以賽亞書》文本的不確定而受阻。《論證真理》試圖令人質疑《聖經》手稿,冀望人們不會去閱讀和留意《聖經》的內容。然而,那是手稿於19 世紀和20 世紀驚現之前的事。 從學術角度來看,《論證真理》針對《聖經》手稿的指控已不能再成立。

《以賽亞書》預言的手稿見證,是所能找到最古老的證據。事實上,1947年《死海古卷》(Dead Sea Scrolls,DSS)發現於庫姆蘭時,其中一部最先被發現的手稿是一整卷的《以賽亞書》(稱為《1Qisa》或《偉大的以賽亞古卷》)。所有發現於庫姆蘭的《聖經》古卷當中,《以賽亞書》古卷是最長(734公分)、保存得最好,和最完整的。這個發現把《以賽亞書》的文本帶回到公·元前2世紀 – 伊斯蘭教興起將近八個世紀前。如今,學者們可以比較伊曆前8世紀的《以賽亞書》文本和伊斯蘭教興起三個世紀後的《以賽亞書》的《馬索拉文本》。而且,任何想考證的人都能在網上讀取這兩個文本。

發現於庫姆蘭的《以賽亞書》古卷一點也不神秘。熟悉這些古卷的學者們並沒發現DSS《以賽亞書》古卷中的預言在《馬索拉文本》中遭到塗抹或更改 – 例如那些可能與伊斯蘭教使者有關的。相反的,學者們發現《死海古卷》幾乎沒有一點教派性變異; 而有變異的地方,卻與伊斯蘭教使者無關。

此時此刻,學術研究能做的僅限於此。那麼還猶豫甚麼呢?讓我們一起行使自由閱讀這些章節並論理。

  1. “他不喧嚷,不揚聲”

大多數學者認為《以賽亞書》第一首僕人之歌是《以賽亞書》第42章的第1到第7節。關於耶穌的生平和作為,《福音書》所提供的一些細節格外顯得與那歌中的細節相符。

那首歌以神的話做開頭,“看哪,我的僕人(ʿabdî,עַבְדִּי),我所扶持、所揀選、心裡所喜悅的”(《以賽亞書》42:1)。這與《馬太福音》中耶穌受洗時神發言的語氣驚人地相似:“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馬太福音》3:17;亦見《馬可福音》1:11和《路加福音》3:22)。耶穌登山變相時,彼得、雅各和約翰聽到神又發言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 (《馬太福音》17:5,《路加福音》9:35)。

當然,僕人一詞可能適用於許多人。但《福音書》以一些耐人尋味的方式將此詞語與耶穌聯繫起來。在《馬太福音》中,耶穌論到自己說,“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太福音》20:28)。當耶穌的門徒爭論他們中間哪一個可算為大時,耶穌說,“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路加福音》22:27)。《約翰福音》呈現了一幅耶穌服侍的畫面:耶穌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約翰福音》13:5)。耶穌雖然是他門徒的“主和夫子”,他卻服侍他們並對他們說,“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約翰福音》13:14-15)。保羅在《新約聖經》別處描述耶穌的降世時說:“反倒虛己,取了奴僕(doulou,δούλου)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 (《腓立比書》2:7)。

《以賽亞書》的那首歌接下去還是神的話,“我必將我的靈賜給他”(《以賽亞書》42:1)。《福音書》宣稱,目擊者見證所報導的與耶穌就自己所說的相吻合。耶穌受洗之時,施洗約翰說,“我曾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 (《約翰福音》1:32;亦見《馬太福音》3:16,《馬可福音》1:10和《路加福音》3:22)。

還有一次,耶穌在拿撒勒一個會堂禮拜中讀《先知書》上的話。讀完《以賽亞書》61:1,“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他便向會眾宣佈,“今天這經應驗在你們耳中了”(《路加福音》4:18-21)。

《以賽亞書》的那首歌預言會出現一位柔和謙卑的人:“他不喧嚷,不揚聲,也不使街上聽見他的聲音。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 (《以賽亞書》42:2-3)。《福音書》清楚引用了這個章節,說它與耶穌的品行相吻合。在《馬太福音》中,耶穌把那些跟著他的人當中的所有病人都治好了,又囑咐他們 “不要給他傳名” (《馬太福音》12:15-16)。馬太寫道, “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 (《馬太福音》12:17);接著馬太引用了整段《以賽亞書》42:1-4。一個重要而值得特別關注的問題,是耶穌為何吩咐人不要給他傳名。在第22章中,這個主題將有更全面的闡述。但人們不應看不到的事實是馬太作了一個直接的《福音書》宣稱,說耶穌應驗了第一首僕人之歌。

《以賽亞書》的預言和《福音書》的記載之間還有其他相似點。神將使他的僕人“作外邦人的光” (《以賽亞書》42:6)一事便在《福音書》中找到迴響,因為耶穌自己宣稱,“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翰福音》8:12)。以賽亞的話也與西面的話極其相似。當西面把嬰孩耶穌抱在懷裡時,他稱頌神讓他看見將“…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榮耀”的那人(《路加福音》2:32)。

《以賽亞書》的那首歌也預言那僕人將“開瞎子的眼” (《以賽亞書》42:7)。說到治好瞎子,有誰比耶穌更著名呢?《福音書》提供了許多關於耶穌治好瞎子的記載,例如《馬太福音》9:27-31。穆斯林著作也確認爾撒(《古蘭經》中的耶穌)曾治好瞎子(《古》3:49,5:110)。耶穌之神跡這個主題將在第20章中有更全面的闡述。對於第一首僕人之歌中的預言,耶穌的神跡只得姑且被認定為是一個可能的相似點。

《以賽亞書》第42章中那僕人的一項特徵,也許會使人想問“他必將公理(mishpāṭ,מִשְׁפָּט )傳給外邦”的預言是否已應驗(《以賽亞書》42:1;亦見第3節和第4節)。許多讀者第一個念頭便想到政治或司法上的公義。但這種公義是不能在《新約聖經》中耶穌的工作上找到的。反之,神看來已在他處理人罪的方法上設立他的公義,也設立了一個藉著耶穌之死使人稱義的新方法。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dikaiosunēs,δικαιοσύνης);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馬書》3:25-26)。

這個章節說明了耶穌如何使公義臨到萬國。因為耶穌的死,神便能名正言順赦免人的罪,如使徒約翰所寫的:“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1:9)。神藉著耶穌之死來赦免人罪的方法將在第21章中進一步解釋。

  1. “謙謙和和地騎著驢”

以賽亞預言了那將來的僕人將不折斷“壓傷的蘆葦”或不吹滅“將殘的燈火” (《以賽亞書》42:3)。讀者會從這高度不尋常的描述想到甚麼畫面呢?這似乎描繪了一個待人將極其謙和的人。有能證明耶穌實現了這個畫面的理由嗎?

有。要作出這個聯繫的理由是充足的 – 在於《福音書》對《舊約聖經》預言的引證、在於耶穌指著自己所說的,及在於耶穌的品行和教訓。希伯來文聖經另一個顯著的預言,可見於先知撒迦利亞的書。撒迦利亞在預言一位將來的君王時,用語明確提到謙和。撒迦利亞說,“你的王來到你這裡!他是公義的,並且施行拯救,謙謙和和地(ʿānī,עָנִי)騎著驢,就是騎著驢的駒子”《撒迦利亞書》9:9)。此章節更預言這位君王必“向列國講和平(shālōm,שָׁלוֹם)”。透過這個人,“爭戰的弓也必除滅”(《撒迦利亞書》9:10)。

在《福音書》中,耶穌騎著驢和平地進入耶路撒冷城時,有一大群人喝彩。《福音書》記載在反思此事的含意時,說出了撒迦利亞預言的一個迴響。馬太寫道,“這事成就是要應驗先知的話”,然後完整地引用了《撒迦利亞書》9:9(《馬太福音》21:4-5,亦見《約翰福音》12:15)。在馬太的引文中,“謙和的”一字希臘語是praus(πραῦς), 與希伯來文聖經的《七十士希臘文譯本》所用的是同一個字。

耶穌在《福音書》中形容他自己時,用了praus這同一個字。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praus,πραΰς)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 (《馬太福音》11:28-29)。耶穌在《馬太福音》中如此形容他自己時,也有機會在他的行為中顯出溫柔來。耶穌遇見一個枯乾了一隻手的人(《馬太福音》12:10)時,想要治好他。但法利賽人打算找一個理由來指控耶穌,說他在安息日治病是有違律法的。儘管這些猶太宗教領袖們想要殺害耶穌,他卻不顧危險地叫那枯乾了一隻手的人伸出手來。 “他把手一伸,手就復了原,和那隻手一樣。” (《馬太福音》12:13)。若僕人的預言真有不折斷壓傷之蘆葦(《以賽亞書》42:3)的呼應,有比耶穌治好這枯乾了一隻手的人更貼切的這種呼應嗎?

每當住在伊斯蘭帝國境內的基督徒想對他們新的穆斯林統治者說明信仰時,他們往往引述《舊約聖經》先知的話,以求證明先知書上的章節“明鏡般向我們反映彌賽亞耶穌並指向他。” 他們描述了耶穌促其跟隨者們以恩慈待人的教訓, 甚至明確地把耶穌與撒迦利亞書9:9-10中的預言聯繫起來。

  1. 他來傳講和平

除了描述耶穌溫柔的品行,《福音書》還包含了耶穌要人類與其他人和平共處的誡命。在《馬太福音》所記錄的耶穌教訓中,耶穌針對一些常見的暴力處境指示其跟隨者們以和平回應。這教訓被收錄在稱為登山寶訓的一大段篇幅中(《馬太福音》5-7)。發怒和人與人之間的互相謾罵無疑是十分常見的事情。《托拉》說,“不可殺人” (《出埃及記》20:13)。但耶穌卻說,向弟兄動怒的人難免受審判,無禮謾罵弟兄的人難免地獄的火(《馬太福音》5:22)。

耶穌提醒其聽眾《托拉》中的經文,“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出埃及記》21:24)。 但耶穌卻教導報復不是神的本意。他反而命令道,“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馬太福音》5:39)。

許多不諳《福音書》的人都知道“轉過另一邊臉來由他打”一語。這措辭是耶穌獨有的。然而,耶穌要人愛仇敵的誡命也許還更有名。人若愛他的鄰舍和恨他的仇敵,那是正常的。耶穌問道,“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 。 “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馬太福音》5:44)。很多人稱耶穌這些誡命不合理和不實際,有些穆斯林學者甚至認定這不可能是耶穌說的。 這種答覆不應使讀者看不到的事實是:這些誡命是《福音書》的一部份,它們是耶穌的話語,以及它們教導做人的溫柔之道。相反的,肯迪卻引證了《馬太福音》5:44-45來闡明耶穌所教導的神聖律法。“此律法是神聖、超越人性、高過常理的。這裡有的是慈悲和寬恕以及一切與神性相符的事”。

有趣的是,耶穌言明他來不是要廢掉律法(《托拉》)和先知,乃是要成全(《馬太福音》5:17)。耶穌的誡命如何能被理解為是成全《托拉》呢?對於這些情況,耶穌都從希伯來文聖經取出他的聽眾所熟悉、關於暴力的語句,然後將其調轉指向人與人之間相處的和平之道。這裡的“成全”,指的把神的話語行得更徹底,以致能實現神要人類和平的本意。耶穌關於和平之道的誡命,在第23章中有更多詳情。但在這裡必須清楚指出的是,根據《福音書》,耶穌的品行與他對其門徒的教導是完全一致的。

  1. 一個對立的應驗宣稱?

從“科學證據”的角度來看,經上的預言與應驗之間的相合不是某種可以證明的東西。應驗宣稱是一種宗教性的真理宣稱,人們可選擇信或不信。如先前的那些段落所說明的,只要有充足的理由,便能作出應驗宣稱:耶穌宣稱自己為《舊約聖經》預言的應驗、《福音書》中清楚引證了與特定事件相連的《舊約聖經》預言和似乎與預言吻合的事件細節或耶穌個性。

但也許有人會宣稱,某個特定預言由某個人但不是耶穌所應驗了。《以賽亞書》第一首僕人之歌的一個措辭似乎有這種情況。

一些早期穆斯林資料傳述了阿卜杜拉 • 伊本 • 阿米爾 • 伊本 • 阿斯(ʿAbd Allāh ibn ʿAmr ibn al-ʿĀṣ)所發佈的一條聖訓,並稱其為《托拉》的引文。舉個例子,根據泰伯里(卒於923年),阿塔 • 伊本 • 亞薩爾(ʿĀṭāʾ ibn Yasār)曾請阿卜杜拉告訴他《托拉》中論到伊斯蘭教使者的經文。阿卜杜拉 • 伊本 • 阿米爾 • 伊本 • 阿斯所發的該條聖訓含有“…他不粗暴,不嚴苛,也不在市場喧鬧(laysa bi-faẓẓin wa lā ghalīẓ wa lā ṣakhkhāb fī ʾl-aswāq)…” 的短語。一些學術型學者著文說該穆斯林聖訓中的這個措辭聽起來與《以賽亞書》42:2相似。

要宣稱這個措辭已在伊斯蘭教使者身上應驗,必須對照伊斯蘭教使者的實際行為。穆斯林在最早期的記載中論述他們的使者時,有沒有把他描繪成一個溫柔又和平的人呢?伊本 • 伊斯哈格的《Sīra》有嗎?瓦吉迪的《Maghāzī》有嗎?伊本 • 沙德的《Ṭabaqāt》有嗎?泰伯里的《Ta’rīkh》有嗎?

《古蘭經》中關於使者是lā ghalīẓ 的宣稱,必須對照使用同一阿拉伯語詞根ghaluẓa的數段經文。《古蘭經》曰,“先知啊!你當對不信道者和偽信者戰鬥(jāhidi,جاهِدِ)並嚴厲地(ughluẓ,اغلظ) 對待(ʿalā)他們”(《古》9:73)。另一篇蘇拉中也出現相同的用詞:“先知啊!你當與不信道的人們和偽信的人們奮鬥,你當以嚴厲的態度(aghluẓ)對付他們”(《古》66:9)。還有一個類似的誡命,是給穆斯林們的:“信道的人們啊!你們要討伐(qātilū,قاتِلوا)鄰近你們的不信道者,使他們感覺到你們的嚴厲(ghilẓa,غِلظة)”(《古》9:123)。《古》48:29是四段指名伊斯蘭教使者的經文之一,它提出了一個平行聲明:“…在他左右的人,對外道是嚴厲的(ashiddāʾ,اشِدَّاء), 對教胞是慈祥的” 。

關於使者會是lā ghalīẓ 一事,《古蘭經》與聖訓之間的見證似乎有矛盾。讀者該如何解讀這明顯的矛盾呢?

  1. 給信徒們的溫柔榜樣

耶穌死而復活後,他在《福音書》中自我形容的溫柔就成了《新約聖經》作者們薦於耶穌跟隨者的品行。耶穌本身對他的跟隨者們說:“我心裡柔和(praus,πραΰς)謙卑,你們當…學我的樣式”(《馬太福音》11:29)。為此,使徒保羅寫道,“當叫眾人知道你們謙讓(或柔順,ἐπιεικὲς)的心。主已經近了”(《腓立比書》4:5)。保羅將溫柔列為美德之一,叫耶穌的跟隨者們在生活中表現出來:“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prautēta,πραΰτητα)、忍耐的心”(《歌羅西書》3:12);“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praupathin,πραϋπαθίν)”(《提摩太前書》6:11);“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prautēs,πραΰτης)、節制”(《加拉太書》5:22-23)。

在此細節上,《古蘭經》似乎證實了《福音書》。《古蘭經》說耶穌的跟隨者們會是溫柔的:“…我又繼續派遣麥爾彥之子爾撒,我賞賜他《引支勒》,我使他的信徒們心懷仁愛(ra’fa,رَاْفة) 和慈憫。” (《古》57:27)。

在《新約聖經》所推薦給耶穌跟隨者們的一切耶穌美德當中,最重要的莫過於和平應對衝突情況的態度。使徒彼得寫道,因行善受苦而又能忍耐是值得嘉許的。“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 (《彼得前書》2:21)。彼得是如此描述耶穌的品行的:

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托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得前書》2:23-24)。

耐人尋味的是,彼得在此章節當中把耶穌這種品行聯繫到《以賽亞書》的第四首僕人之歌,明確引述道,“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彼得前書》2:22,引用《以賽亞書》53:9)。

為此,《新約聖經》的作者們要求耶穌的跟隨者甚至在與別人說話時也得溫柔。彼得寫道,耶穌的跟隨者應當常作準備,向任何有疑問的人解釋他們的信仰,而他們這麼做時必須以“溫柔(prautētos,πραΰτητος)、敬畏的心”(《彼得前書》3:16)。保羅在《哥林多後書》10:1中以他對讀者的呼籲作為開場白,“藉著彌賽亞的溫柔、和平(prautētos,πραΰτητος)…”。兩位使徒所想到也可能是希伯來文聖經的箴言,“回答柔和(מַעֲנֶה-רַּךְ),使怒消退”(《箴言》15:1)。

穆斯林讀者,誠心希望你曾在某個時候領受過耶穌跟隨者的溫柔或憐憫,或是他們對一個問題的溫柔回答。若是不曾,自然令人感到痛心 – 而作者本人將盡量代表耶穌的跟隨者們 – 請求你的原諒。本書絕對沒有說耶穌的跟隨者們,尤其是作者本人,總是活出他的教訓和《福音書》中的榜樣。然而,這種不足在本質上不會使耶穌的教訓和《福音書》中的榜樣改變。問題並不在於《福音書》的可靠性或內容,而在於人的軟弱。耶穌的教訓和榜樣與《以賽亞書》42:2-3中所預言的溫柔僕人形象相吻合。《福音書》也清楚命令了耶穌的跟隨者們跟隨他的腳步。


Visitors:
Copyright 2002-2011 @ www.ysljdj.com. All rights reserved.
All forms of copying other than for private use should get written permission from the copyright owner
版权所有,除作私人用途外,转载需得到作者的书面许可。